索引号: | TCXXGK-2015-00071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政发〔2015〕2号 | |
发文日期: | 2015-01-09 | 发布日期: | 2015-01-13 17:41 |
公文时效: | 失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后河沟水库工程是《陕西省抗旱规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印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骨干水源工程,现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开工建设。为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按照《陕西省小型水库移民安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后河沟水库工程占地范围根据施工总布置图确定,淹没区范围根据正常蓄水位1015.7米高程并考虑风浪爬高、泥沙淤积和设计防洪标准等因素确定。坝址建于甘草塬抽水站南120米。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的具体范围涉及印台区红土镇甘草塬村和宜君县云梦乡党洼村、桐塬村,具体由后河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核定,以后河沟水库工程项目法人设置的界桩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后河沟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施与该工程无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已批准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停建;禁止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和其他设施;禁止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禁止迁入人口。
三、停止审批在上述区域内的矿产开采、林地承包租赁、水产养殖等项目。
四、后河沟水库工程项目法人会同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调查结果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实物调查不重不漏。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的居民、企事业单位要顾全大局,对调查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对干扰、阻挠实物调查工作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