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4-020827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4〕44号
发文日期:  2014-10-31 发布日期:  2014-11-03 17:09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困难群众冬季使用液化气取暖进行补贴的通告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1-03 17:0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解决困难群众冬季取暖问题,减少燃煤量,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对困难群众冬季使用液化气取暖进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居民散烧烟煤。
  二、市、区县两级政府筹措专项资金,采取发放《铜川市购置液化气采暖炉补贴券》和《铜川市冬季使用液化气采暖补贴券》的方式给予适当补贴。补贴对象主要是城市天然气未通达地段的困难群众。
  三、市本级直接补助1万户,每户补贴350元(150元为购置燃气采暖炉补贴,200元为购买液化气补贴),其中王益区3300户(城市主干道沿线两侧直观范围1300户,210国道黄堡至川口沿线1000户,包茂高速王家河区域两侧直观范围350户,其他区域650户);印台区1950户(城市主干道沿线两侧直观范围1100户,210国道北关至金锁关区域500户,其他区域350户);耀州区2350户(城市主干道沿线两侧直观范围1000户,210国道董家河至南街村沿线800户,其他区域550户);新区1200户(重点是城中村等周边居民,其中延西高速坡头沿线300户,石仁坡区域300户,其他区域600户);宜君县600户;全市其他区域600户。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筹措资金最少补贴2900户,其中王益区补贴1000户,耀州区补贴1000户,印台区补贴600户,新区补贴200户,宜君县补贴100户。
  四、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补贴券的发放工作。补贴对象由社区、村委会提出名单,逐级严格审核,并张榜公布。
  五、补贴券兑换点由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根据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区县实地情况确定,并在《铜川日报》公示;困难群众持补贴券和户口簿(户主本人)复印件可在任意兑换点自主购买液化气及液化气采暖炉。
  六、各级监察、环保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补贴券发放全过程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超区域发放和钱券交易的坚决从严惩处,确保取暖补贴真正发放到规定区域困难群众手中。发放工作务必于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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