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4-003297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4〕9号
发文日期:  2014-02-26 发布日期:  2014-03-03 17:04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3-03 17:0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坚守红线,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安全生产“三基”建设,密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生产安全主要控制指标大幅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印台区政府等18个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在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公安交警支队高交大队等28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范勤周等54名同志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区县、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先进、争当先进,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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