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14-00329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政发〔2014〕9号 | |
发文日期: | 2014-02-26 | 发布日期: | 2014-03-03 17:04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坚守红线,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安全生产“三基”建设,密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生产安全主要控制指标大幅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印台区政府等18个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在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公安交警支队高交大队等28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范勤周等54名同志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区县、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先进、争当先进,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