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13-012088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政发〔2013〕67号 | |
发文日期: | 2013-12-19 | 发布日期: | 2013-12-19 15:52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9日
铜川市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保险业社会管理职能,大力弘扬城乡居民见义勇为精神,增强城乡居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政府风险管理成本,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险内容
一元民生保险,即各区县民政部门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辖区内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以下简称自然人),按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标准集中统一进行投保。自然人在1年保险期限内可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服务。
“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指自然人因见义勇为导致伤残或死亡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指自然人因自然灾害或抢险救灾导致伤残或死亡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
二、投保办法
由各区县民政部门分别与中国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各区县支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费按各区县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每人1元缴纳,所需资金列入各区县财政预算。一元民生保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具体以签订保险合同的起讫时间为准。
三、理赔标准
(一)一元民生保险的理赔分死亡理赔、医疗费用理赔、伤残理赔三种。
1、死亡理赔标准:在保险期间内,自然人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由中国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区县支公司按每人50000元标准进行赔偿。
2、医疗费用理赔标准:在保险期间内,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然人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致伤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对未报销差额,中国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区县支公司按90%的比例赔偿;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然人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致伤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对符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中国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区县支公司按70%的比例赔偿;每人一个保险期间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
3、伤残理赔标准:在保险期间内,自然人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导致伤残的,由中国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区县支公司根据伤残等级按1%-100%的比例进行赔偿,每人限额50000元。
(二)在保险期间内,每个自然人累计赔偿限额55000元(即每个自然人死亡或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每个自然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
(三)“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承担保险责任的行政区域:本市户籍人口在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暂住人口在本市境内。
四、理赔程序
(一)及时申报。发生保险事故后,由申报人通过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报案专线电话“95518”进行报案。
(二)现场查勘。对发生在我市内的保险事故,中国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区县支公司在接到报案2小时内,会同当地民政等相关部门赴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并及时将事故灾害有关情况及理赔方案报送市金融办和市民政局。对发生在我市以外国境以内(港、澳、台除外)应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事故,由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各地分支机构负责查勘定损。
(三)收集资料。中国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区县支公司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应收集的所有理赔资料,并向申报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自然人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由区县民政、气象等部门分别出具灾害证明;因见义勇为导致死亡的,由县级以上综治办出具见义勇为认定证明。申报人需出具书面申请、死亡证明、户口注销单。
自然人因见义勇为致伤住院治疗或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县级以上综治办出具见义勇为认定证明;因自然灾害致伤住院治疗或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区县民政、气象等部门分别出具灾害证明。申报人需出具入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院结算清单(出现伤残的,申报人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伤残等级评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证明)。
(四)保险赔付。中国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区县支公司收集齐全必备资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拨付到自然人或保险受益人账户。
(五)理赔信息通报。在赔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国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向市金融办和市民政局报告赔案处理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铜川市一元民生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区县负责民政工作副区县长,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中国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一元民生保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确保一元民生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县级以上综治办负责对行为人见义勇为进行认定。公安部门负责提供辖区内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数据信息。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投保资料及签订保险合同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保费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灾害事故发生后的救死扶伤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气象部门负责监测、预报、预警可能出现的气象灾害。中国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要认真做好保险服务工作,做到理赔快速便捷,定期向有关部门沟通、汇报理赔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免费为申报人出具有关证明。
(三)加强宣传。各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一元民生保险政策,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保险意识,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传递正能量。
(四)完善工作机制。市金融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中国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等单位要密切配合,按期对一元民生保险进行续保,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