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3-01163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3〕64号
发文日期:  2013-12-06 发布日期:  2013-12-11 17:13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
市公安消防支队平安铜川忠诚消防卫士称号的决定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11 17:1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近年来,市公安消防支队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充分发挥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重要作用,取得了连续16年无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显著成绩。在出色做好消防工作的同时,还担负起抗击冰雪灾害、抗震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在处置“3.21”铜黄高速公路火灾、“9.6”液化天然气罐车泄漏等事故中,消防官兵充分发扬连续作战、敢打硬仗、不怕牺牲的精神,圆满完成了抢险救援任务。
  为了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公安消防支队“平安铜川忠诚消防卫士”称号。希望市公安消防支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区县、各部门要以市公安消防支队为榜样,忠于使命、服务大局,恪尽职守、忠诚奉献,为推进全国知名休闲养生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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