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3-006338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3〕43号
发文日期:  2013-08-08 发布日期:  2013-08-12 17:10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2013年上半年项目建设
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8-12 17: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定期通报、季度考核、半年奖惩”的要求,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转型十大项目和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截止6月底,市级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6.6亿元,超额完成了上半年63.8亿元的计划目标任务,较去年同期净增23亿元,占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57.26%,顺利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经综合考核评比,铜黄高速公路、铜川矿务局棚户区改造、年产30万吨炭素、中石化宜君油气勘探、铜川市保障房等5个市级重点项目综合得分位居前5位。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市抓项目、促投资的积极性,使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在下半年取得更大成效,市政府决定,对承担以上5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高速公路建设铜川市指挥部办公室、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石化华北分公司陕北项目部、市住建局等单位给予表彰,分别奖励2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区县、各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寻找差距,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为加快全市转型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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