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3-002842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3〕28号
发文日期:  2013-04-24 发布日期:  2013-04-26 16:02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铜川市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26 16: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现将《铜川市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4日        

 


铜川市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5年底,建成市级安全社区20个,省级安全社区10个,全国安全社区3个。
  (一)2013年5月底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具体方案。
  (二)2013年6月-2014年6月,组织实施创建安全社区工作。
  (三)2014年7月-12月,完成20个市级安全社区创建任务。
  (四)2015年,完成10个省级安全社区、3个全国安全社区创建任务。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保障。要充分认识安全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工作纳入到本辖区、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本地区财政支持范围,提供人、财、物等基本保障。
  (二)积极稳妥推进。认真调研摸底,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持续改进、稳步提升的原则,选择1-2个社区先行试点,重点培育,取得经验后稳步推开。
  (三)加强基础工作。做好创建过程的全面记录,建立规范完整的创建工作档案,将文件资料、表格、图片、音像等相关资料认真规范入档,全面反映创建成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手段,搭建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科学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附件:1.《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

     2. 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3. 铜川市“十二五”期间安全社区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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