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3-001628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3〕16号
发文日期:  2013-03-18 发布日期:  2013-03-22 10:10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企业债券发行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3-22 10: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我市成功发行企业债券8亿元,开创了社会融资新局面。这对优化融资结构,扩大融资规模,破解融资难题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为表彰先进,推动发债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7个单位“企业债券发行先进单位”称号,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创新融资方式,扩大融资规模,为促进我市经济提速转型发展多做贡献。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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