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3-00124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3〕12号
发文日期:  2013-03-06 发布日期:  2013-03-11 14:07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
兑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3-11 14:0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6日         


铜川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
“一卡通”兑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为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发放透明度,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不打折扣落到实处,按照省财政厅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发放试点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以现金为主、发放方式以“一卡通”为主的管理办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所有补贴、即时监控到户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管理平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一卡通”改革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机制和监管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全力构建和谐社会。
  基本原则:部门权责不变、分工协作;资金发放规范透明、安全高效;补贴资金集中整合、一卡发放;发放工作分步实施、逐项到位;由易到难,先行试点,全面推开。
  二、“一卡通”改革主要内容
  (一)建立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制度
  “一卡通”就是将国家各级政府安排的各项惠民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按照业务部门审核批复的分户补贴清册,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划转到城乡居民个人特定补贴卡的兑付方式。
  (二)实行“一户一卡一号”
  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实行“一户一卡一号”的“一卡通”发放制度,即代理金融机构为补贴户开立账户,统一制卡。为便于统一管理,经财政及有关部门审定后,给每个补贴对象设定一个编码,实行“一户一卡一号”。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立补贴账户。
  对于发放到个人的生活性补贴,如新农保、残疾人生活补贴、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和抚恤资金等,可以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发放。将城乡居民已办理的以户主姓名为账户名称的惠民补贴资金专用账户,变更为以每位家庭成员姓名为账户名称的惠民补贴资金专用账户。
  (三)补贴项目
  凡补贴给城乡居民个人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所有生产、生活性资金,原则上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目前,我市通过陕西省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发放的补贴项目主要有:粮食综合补贴、春播地膜玉米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能繁母猪补贴、玉米良种补贴、水稻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棉花良种补贴、小麦良种补贴、奶牛良种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民劳模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青苗补偿款、征地补偿费、村干部补贴、中心户长补助、计生专干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异地扶贫移民搬迁补助、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农村老党员补助、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助、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补助、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村医基本医疗服务补助、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残疾人生活补贴、优待、抚恤补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等。因国家政策原因补贴项目发生变化的,随时予以调整。
  (四)逐步完善惠民补贴资金监控系统
  在全面推行“一卡通”发放工作的同时,加大惠民补贴资金监管力度,不断完善覆盖所有补贴、即时监控到户的信息管理平台。
  三、操作流程
  实行“一卡通”制度,要坚持做到“资金专户管,补贴一卡发,手续集中办,收支明白账,过程能监控”。“一卡通”改革操作流程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可采取以下步骤:
  (一)补贴审核。各类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根据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政策要求,对符合补贴政策的人员基础信息进行调查、登记、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照陕西省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要求格式,将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分户登记表和汇总表提交区县财政部门。
  (二)补贴兑付。区县财政部门将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当期分户发放清册及有关电子数据传输给代理金融机构,并将资金通过国库或财政专户拨至指定的惠民补贴资金发放账户,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管理。
  代理金融机构收到当期补贴资金后,凭发放清册和电子数据,分清条目,限期将补贴资金划入城乡居民补贴“一卡通”账户,并在发放清册上加盖业务印章,返回区县财政部门记账、存档。
  (三)账务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设立惠民补贴资金管理账薄,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管理。并根据各项补贴资金性质,设立明细账,反映各项资金的发放情况。
  (四)及时公告。补贴发放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接到区县财政部门反馈信息后,应及时发布当期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公告或通知,告知补贴对象可凭补贴卡和有效身份证件随时到代理金融机构领取补贴资金。
  四、“一卡通”改革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方式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31日)
  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组织启动仪式,安排部署“一卡通”改革工作,并选择1-2个区县先行试点。同时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改革的意义、目的和内容,运用标语、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报道,做到户户明白、人人清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1日-2013年9月30日)
  1、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县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开展业务培训。各区县要加大对乡镇基层具体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使其熟练掌握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和数据资料传输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以保障改革顺利开展。
  3、采集、整理信息。区县各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站(所),根据职责分工补充完善纳入惠民补贴发放系统的城乡居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口等基础信息,并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张榜公布,建立完善信息数据库。
  4、6月底前,各试点区县要确保实现各项惠民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9月底前全市所有区县“一卡通”账户必须认定发放完毕,各项惠民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0月1日-2013年11月30日)
  各区县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一卡通”改革工作进行自查,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逐项验收,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2013年10月30日前向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一卡通”发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3年11月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一卡通”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兑现奖补资金,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卡通”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县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改革各项工作。
  (一)为加强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方式改革工作的领导,市级成立铜川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领导小组,其职责主要是研究确定全市“一卡通”发放工作的方向和思路,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一卡通”发放工作,研究解决“一卡通”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以区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补贴资金发放改革各项工作,明确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建立“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管理机制和“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区县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确定相关惠民补贴资金的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做好相关证件的发放;审核采集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户基础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符合兑付系统要求格式的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分户清册及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的确定和变更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三)各区县财政部门负责对惠民补贴资金进行整合,确保惠民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并对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硬件设施,实现县乡联网,数据传送,对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工作保障;成立“一卡通”发放办公室(兑付中心),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兑付和协调工作,以及对业务部门提供的补贴数据资料进行复核。
  (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各职能站(所)、村委会、社区负责对城乡居民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及审核;落实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中各站(所)间的衔接工作;抓好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服务窗口建设,将其纳入各级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办公,做到政策公开、责任到人、热情服务,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代理金融机构负责“一卡通”补贴卡的办理,告知城乡居民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补贴卡的方法,存、取款要求和免费查询的方式方法;在收到财政补贴资金后,按分户清册和电子数据,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入补贴卡,并在发放清册上加盖业务印章,返回财政部门记账、存档;实时传输惠民补贴资金兑付信息,为财政部门进行动态监控提供数据支撑。
  (六)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各区县在“一卡通”改革推进过程中,要继续发挥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开始全程监督,确保“一卡通”改革顺利推进。严格遵守“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单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七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通知书或明白卡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补贴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抵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群众负担,不准虚列补贴对象套取资金)的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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