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2-004846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2〕61号
发文日期:  1900-01-01 发布日期:  2012-11-02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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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进行补贴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02 18:1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妥善解决好困难群众冬季取暖问题,进一步深化煤烟污染治理,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对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进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县两级政府筹措专项资金,主要对煤烟治理区域内(城市规划控制区)天然气未通达地段采暖期内使用型煤、无烟煤取暖的困难住户,以发放煤票的方式予以适当补贴。
  二、市本级补助困难群众1万户,其中王益区3100户(城市主干道沿线两侧直观范围等环境敏感区域1200户,210国道黄堡至川口沿线1000户,包茂高速王家河区域两侧直观范围350户,其他区域550户);印台区1800户(城市主干道沿线两侧直观范围等环境敏感区域1100户,210国道北关至金锁两侧敏感区域500户,其他区域200户);耀州区2200户(城市主干道沿线两侧直观范围等环境敏感区域1000户,210国道董家河至南街村沿线800户,其他区域400户);新区1500户(重点是城中村等新区周边居民,延西高速坡头沿线300户,石仁坡区域300户,其他区域900户);宜君县600户;全市其他环境敏感区域800户。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也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取暖问题。
  三、煤票发放工作由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由村(居)委会提出困难群众补贴名单,逐级严格审核,并予以公布。煤票发放工作务必于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困难群众持煤票在公布的合格生产厂家自主选购。
  四、市监察局、市环保局要加强对煤票发放全过程的监督,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发放煤票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确保取暖补贴真正发放到规定区域困难群众手中。
  五、质监、环保、煤炭、物价等部门要集中对无烟煤、型煤市场进行整顿,确保燃煤质高价廉;对钱票交易和劣质生产的煤场,坚决取消其售煤资格。完善举报监督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积极监督。
  六、各供暖单位要确保供暖设施正常运转,并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得随意停止供暖,影响群众正常生活。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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