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2-00333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2〕39号
发文日期:  2012年07月10日 发布日期:  2012-07-10 16:39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
铜川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2-07-10 16: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       
 

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各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加快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12〕30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现就2012年全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的重大部署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提速发展、加快转型、富民强市”为主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发挥体制机制创新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有重点、有步骤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清理规范工作。适时开展市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修改完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指导区县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市编办牵头)
  (三)进一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积极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进一步深化市县行业体制改革,做好质监、工商和工业园区调整下划工作,完善运行体制。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开展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工作。(市编办牵头)
  (五)进一步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巩固涉农收费清理整顿成果,继续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
  (六)推进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条件成熟时选择部分行业行政机关或区县开展试点。(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
  (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整合现有公共资源市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执行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深化文化、农业、水利、商务等部门的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八)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继续加大支持黄堡镇等省、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力度。(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牵头)
  (九)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及操作办法。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体系、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制、产权流转规则和流转市场。(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牵头)
  (十)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积极组建集体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探索开展林权管理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继续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农融资渠道。(市林业局牵头)
  (十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转户农民进城相关配套政策,探索符合实际的有效办法和途径,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分类分层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牵头)
  (十二)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能繁母猪及奶牛保险政策保障机制,做到应保尽保,以参保的动物活体为抵押担保,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范围。积极争取将我市苹果、小麦等保险项目列入全省试点范围。研究建立农业保险巨灾超赔准备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牵头)
  (十三)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水利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市、区县两级水利建设基金,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水利建设投资渠道。积极探索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运行长效机制。加快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区域性基层水利管理站。(市水务局牵头)
  (十四)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深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工作,做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换届选举工作,完善内部经营机制。加大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政策扶持力度,积极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稳步提高县域农村服务网点数量,推动以技术为基础的金融服务创新。扩大果农贷款抵押品范围,加大对果品收购储藏、销售、流通环节的信贷支持。(铜川银监分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牵头)
  四、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十五)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做好国企厂办大集体企业剥离改制和铜变集团重组工作。(市国资委牵头)
  (十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双推双增”工程,制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意见,创新工作方式,提升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加快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拓宽融资渠道,推动设立各种产业发展基金,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建立企业上市储备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并予以奖励。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和水平。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市金融办、市国资委、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牵头)
  (十七)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贯彻落实中省有关金融支持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探索融资性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票据、创业投资、信用担保融资。加快推进“铜川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工作。(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牵头)
  (十八)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落实中省支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激励民营企业家二次创业,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做大规模、做强实力。全年新增私营企业300户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和经营户3000户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占比达47%以上。探索建立并联许可工作机制,简化行政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牵头)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十九)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深化“乡财乡用县监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调整完善重点示范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牵头)
  (二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三公”经费和部门预算公开。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公务卡改革全市预算单位全覆盖。认真落实国家税费改革政策。(市财政局牵头)
  六、深化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二十一)稳妥推进价格改革。继续做好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配套工作,完善公路客运和出租车运价管理以及油运联动机制。组织实施好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方案,推进农业用水价格综合改革。抓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积极推进居民阶梯电价工作进程。(市物价局牵头)
  (二十二)加大环保价费政策改革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在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等方面扶持环境友好生产方式的政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适时开展我市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市环保局牵头)
  七、深化民生保障体制改革
  (二十三)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做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及发放工作。积极探索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救助范围,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积极推行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乡一体化试点。(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牵头)
  (二十四)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定期统计分析制度。积极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扶持力度,建立就业重点群体的动态管理和针对性帮扶机制。继续做大做强创业孵化基地。认真抓好印台区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区、耀州区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区和市级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市人社局牵头)
  (二十五)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企业工资宏观指导,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企业职工收入合理增长。落实国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牵头)
  (二十六)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步伐,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继续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和监督退出机制。制定出台公租房租金标准和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市住建局牵头)
  (二十七)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继续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探索推进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创新。积极引导社区志愿者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市民政局牵头)
  八、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二十八)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建成1个省级骨干示范专业。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城市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力度,进一步理顺教师队伍管理体制。完善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措施。(市教育局牵头)
  (二十九)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实施文化兴市战略,积极落实中省各项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加大对转制院团的扶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机制。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做好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申报工作。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做好重点项目和产品的包装推介工作。完成铜川广播电视报社机构注销等收尾工作,妥善安置相关人员。(市文化广电局牵头)
  (三十)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做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继续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新农合患者保障水平,实现全市新农合门诊统筹全覆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步伐。(市卫生局牵头)
  (三十一)加强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完善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和机制。继续完善科技研发、项目评审、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补助机制。建立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机制。(市科技局牵头)
  九、努力做好国家专项改革试点
  (三十二)做好第三批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指导和帮助印台区陈炉镇、王益区黄堡镇因地制宜制定规划和试点方案,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新举措、新路子。(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各相关部门要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和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牵头部门要积极推动并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定改革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积极配合相关改革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注重统筹协调,做好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工作,对年度重点改革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对各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评估,并及时汇总报告市政府。


网络编辑:市发展改革委
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