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2-001784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2〕24号
发文日期:  1900-01-01 发布日期:  2012-04-1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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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台区珠峰煤业公司私藏火工品违规入井维修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13 17: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4月9日,接市公安局报告,印台区珠峰煤业公司井下私藏火工品,私自组织人员入井维修。接报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市煤炭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公安局、铜川煤监分局及印台区政府配合,立即深入珠峰煤业公司全面核查。经入井勘查,发现该公司井下硐室存有雷管4895发、炸药768公斤,同时发现井下有1处巷道维修作业点。经初步了解,该矿自4月6日起,违反规定,在夜间违规安排工人入井维修,并于4月8日晚放炮作业。
  该公司属资源整合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矿井处于建设时期,自2011年10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春节后尚未对其进行复产复建验收,公安部门已停供火工品,印台区政府要求其停产整顿。但该公司无视规定,私藏火工品,没有按照区政府批准的煤矿停产维修实施方案入井维修,造成恶劣影响,暴露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严重漏洞。对此,印台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印台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对该起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调查处理结果报市政府。
  我市地方煤矿正处在停产整改、等待复产验收阶段,为防止个别煤矿借排水、通风、维护的名义,违规生产,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私挖乱采行为打击力度,对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借恢复地貌之名进行偷采煤炭资源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印台区焦坪、宜君县太安等地区是重点监管区域。要加大夜间和节假日巡查密度,强化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严打重罚,绝不姑息。
  二、严格执行煤矿复产验收规定。对年产30万吨以下矿井,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该封闭的坚决封闭、该停供火工品和电力的坚决停供;对年产30万吨以上矿井,未经市上验收,严禁组织生产。区县政府要严格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问题。
  三、严厉打击煤矿私藏火工品不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对珠峰煤业公司私藏火工品行为立案查处,切实加强煤矿火工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购、非法储存、非法使用和私藏火工品等行为。
  四、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十必须十禁止”、“三停八关一整合”要求和铜政发〔2011〕58号文件精神。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对照省、市要求,逐项核查,确保各项规定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市上将组织力量,对区县落实情况进行夜间和节假日突击检查,发现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将严处重罚,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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