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7-006154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函〔2017〕17号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7-04-05 16:17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05 16:1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实,推动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根据3月27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控制各类全市性会议
  (一)切实减少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实行套开。
  (二)确需召开的会议,会前要充分准备,尽可能简化程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
  (三)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市政府领导同时出席会议的,一般只安排1名领导讲话。
  (四)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部门的工作会议,未经市政府批准,部门会议不得邀请各区县、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出席。
  (五)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工作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需要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六)认真遵守“无会周”制度,除特殊情况外,每月的第二周市政府及各部门原则上不召开全市性会议。今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数量较上年下降10%。
  二、压缩市政府文件
  (一)以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要内容简洁,文字精炼,严格控制篇幅,提高文件质量。
  (二)除对全局有重要指导意义的事项外,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市政府不转发国家部委、省级厅局文件。
  (三)凡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发表的文件不另行发文,已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下发的文件一般不再印发纸质公文。
  (四)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今年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数量较上年下降10%。
  三、精简信息简报
  (一)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市政府的信息、简报,一律送市政府办公室机要科,不得直接呈送市政府领导。凡是报纸、网站等媒体刊登刊载的信息,不得以简报形式重复报送。
  (二)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市政府的信息、简报,市政府办公室可选择重要动态、可借鉴经验、重大问题和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呈送相关领导参阅,不得逐期逐人呈送。
  (三)严格控制信息、简报编发数量,提高编发质量。今年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编发数量较上年下降25%。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网络编辑:机要科
信息审核:机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