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15-03142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函〔2015〕75号 | |
发文日期: | 2015-12-23 | 发布日期: | 2015-12-24 16:25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铜政发〔2015〕46号)精神,为了扎实推进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作,现就成立造林绿化督导考核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张俊民 市政府督查室正县级督查员
副组长:李忠宏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袁继臣 市政府督查室督查二科科长
郑广阳 市林业局造林科科长
铜川日报社记者 1人
铜川广播电视台记者 1人
二、考核形式
查阅资料与实地核实相结合,集中督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信息报送与媒体曝光相结合,进度报表与考评通报相结合。2016年3月1日前,按2015年12月底、2016年1月底、2016年春节前、2016年2月底四个时间节点及相应任务进行督导考核。2016年3月1日后,实行“日检查、周通报、旬点评、月小结”制度。对工作部署缓慢、推进不力的区县、部门,市政府领导将现场督导。
三、考核内容
(一)2015年12月底前为分解任务阶段。各区县、各部门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把造林绿化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形成任务清单。
(二)2016年1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按照绿化标准,各区县完成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及分项作业设计,各部门完成绿化任务作业设计,作业设计报市绿化办审批备案。
(三)2016年春节前落实好造林地块。各区县、各部门及早开展整地建带工作,明确每块造林地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
(四)2016年2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和苗木准备工作。需招投标的绿化工程,要按时间节点完成招投标程序。根据作业设计批复,按苗木设计数量和规格要求准备好绿化苗木。
(五)2016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造林绿化实施阶段。全市奋战90天,力争春季完成全年任务。
(六)2016年11月进行年度考核,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报市绿化委员会研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