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4-012785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函〔2014〕21号
发文日期:  2014-06-25 发布日期:  2014-07-14 11:51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重点工作周安排制度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7-14 11:5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及时掌握部门和单位工作动态,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协调运转,市政府决定,实行重点工作周安排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实行重点工作周安排制度,是践行群众路线和“谋事要实”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政府管理更加透明、规范、高效的内在要求。旨在督促部门和单位紧盯目标任务,强化时间观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主要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对照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度工作安排,在认真小结本周工作的基础上,周密谋划确定下个工作周重点工作任务。
  三、执行时间
  从7月份起,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对下个工作周重点工作任务作出安排,报主管市长审定后,于每周五中午12︰00前,通过内网协同办公系统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内网电子文件接收人:李雪,联系电话:3183021)。未部署内网协同办公系统的单位要按期报送电子文档(Email:tcsyjb@163.com)。工作任务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务实可行,力戒形式主义。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把落实重点工作周安排制度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见事早、谋划细,先用心、再用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审定,专人负责报送。对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要逐项细化分解,落实承办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市政府办公室对部门单位重点工作周安排及时汇总。对不按期报送重点工作周安排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适时对部门单位重点工作周安排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作为勤政的依据之一。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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