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14-01278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函〔2014〕19号 | |
发文日期: | 2014-06-04 | 发布日期: | 2014-07-14 11:41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4〕118号)精神,现就全市201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
本次见习工作在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展。今年起,大学生暑假到市、区县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二、报名条件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条件: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二)时间安排:6月16日-7月4日报名遴选,7月14日-8月15日大学生见习。
三、遴选工作
见习大学生遴选工作由市上统一组织。
(一)安排见习名额150人。采取高校推荐和网上报名2种方式确定见习人员。其中,高校推荐70人,网上报名遴选80人。
(二)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网上报名的大学生,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具体见习人员。随机抽选时邀请监察部门、学生家长代表监督。
(三)见习大学生确定后,安排40人到区县政府见习,每个区县政府10人。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牵头部门,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好见习岗位和大学生见习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四、组织实施
见习工作由市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联合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团市委、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联系协调高校,做好大学生推荐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公告,做好网上报名和随机抽选工作;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各见习单位负责见习大学生日常考核、管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活动协调和宣传组织等工作。
五、服务保障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做好大学生见习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市人社局负责见习大学生报到、见习单位确定、大学生医疗保险和意外人身保险办理、医保卡和见习证书制作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负责安排见习大学生集中住宿、制作见习工作证和乘车卡。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在政府网站设立“2014年大学生到铜川市政府见习活动”专栏,建立见习大学生QQ群。见习单位负责做好见习大学生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
六、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后,每名大学生应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1000字以上、3000字以内的见习总结。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本级政府见习工作小组备案,见习工作小组对顺利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大学生见习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费用由大学生见习所在单位同级财政部门承担。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安排专人指导,并给予适当的生活和交通补助。见习单位在见习期间至少安排1次大学生到基层调研活动。
(二)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
(三)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附件:2014年暑假大学生见习单位分配表和大学生见习考核表.doc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