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0199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20〕2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2月07日 发布日期:  2020-02-10 08:37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10 08:3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铜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追赶超越”战略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坚持生态优先、多规合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市域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全市“三个经济”“六大产业集群”“五个中心”建设提供国土空间保障,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期限
  到2020年,基本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初步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按照中省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规划远景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依据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筹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湿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本次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共13个专题,2020年3月底完成;
  第二阶段:“多规合一”业务协作平台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2020年4月底完成;
  第三阶段: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和上报,2020年10月底完成。
  五、任务分解
  (一)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共13个专题。(完成时限:201912-20203月)
  专题1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和未来风险评估
  以高质量发展要求下的高品质国土空间为导向,从绿色发展、结构效率、生活品质三方面为基础,并结合安全底线思维和五大发展理念,多角度挖掘空间现状开发保护存在的问题,形成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指标评估体系,在解决问题和发挥优势的双重导向下,对城市发展现状与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情况形成全面、科学的分析,为下一步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找准方向,为后续开展长效实施监督提供坚实的基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
  专题2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科学分析区域内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气候条件、生态环境等资源环境禀赋条件,研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识别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和生态极敏感空间,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为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提供重要支撑,倒逼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新路径。〔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市气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
  专题3 铜川市三条控制线划定研究
  在市域国土空间范围内,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方法,开展生态功能重要性评估和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估,确定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及极敏感区域,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
  专题4 铜川市规划指标体系及配置研究
  研究完善铜川市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研究规划指标分解的思路及方法,提出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分阶段规划指标;结合市域城镇体系及城市发展定位,提出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梳理规划重点项目列表;研究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的保障制度和措施。〔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
  专题5 关中协同背景下铜川市空间布局研究
  根据我市面临的新的发展形势和发展要求,注重与《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对接,从区域发展的视角,结合铜川市的城市定位,科学谋划铜川市空间布局,并对如何加强铜川市与大关中、大西安都市圈的协作、推进西铜一体化从空间布局角度提出建议。〔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
  专题6 铜川市新型城镇化与城镇体系研究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突出抓好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构建全市等级有序、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责任部门: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
  专题7 铜川市产业集群发展专题研究

  研究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分析铜川市承接国家和全省重大发展战略情况,提出铜川市深度融入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的路径和策略。根据区域协调发展要求,深入分析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结合我市地域优势特征和资源禀赋,梳理与周边地市在社会经济、生态治理、自然和文化资源开发保护等方面协调关系,提出全市产业集群发展方向及重点领域。在此基础上,从生产要素配置、产业发展规律和集群分类等方面对我市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发展思路和对策进行分析,提出我市产业集群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定位和策略。〔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
  专题8 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研究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讲话精神,通过分析市域生态基础,准确把握生态优势及存在问题,基于主体功能区划进行生态功能区划研究,构建基于生态环境基础的空间格局,针对性地提出沿黄、沿渭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为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加大生态空间管控、保障生态安全、满足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
  专题9 铜川市乡村振兴与村庄空间布局研究
  分析农村产业规模与结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居民点规模和布局存在的问题,对村庄发展类型进行合理划分,确定乡村发展的主导产业及重点区域,从新增建设用地配置、新产业和新业态引导、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节约集约用地、人居环境改善、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提出村庄分类、乡村振兴规划指引。〔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专题10 铜川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研究
  分析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包括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整治、矿山生态修复、污染与退化土地修复治理、污染水体整治修复与水环境治理、生态环境综合修复等)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总结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以“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为指导,围绕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研究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战略与总体目标任务;对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的类型和区域进行划分,研究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城乡整治与更新、生态环境综合修复、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目标任务、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布局。从组织实施、资金筹措、制度建设等方面研究全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保障措施,提出整治修复实施补偿机制和差别化政策等方面的对策建议。〔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
  专题11 铜川市综合交通设施布局研究
  对城市的现状建成区城市路网特征和居民出行特征进行归纳总结,以打造区域交通枢纽中心为目标,对市域交通体系和城市交通进行研究,提出城市对外交通发展战略,对内按照组团型城市布局在道路网络规划、公共交通系统规划、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等方面解决方案和措施策略。〔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
  专题12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国土空间风貌塑造研究
  从城市特色景观风貌角度出发,对铜川市自然生态和历史人文两大类要素进行解析,深挖城市历史底蕴,提炼总体风貌特征,确定铜川整体的景观风貌结构,为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等提出指导建议。同时落实景观风貌系统控制和引导具体内容,提升城市生活环境品质、彰显城市特色。依据区域历史文化差异性特点,秉承传承历史文脉需要,提出不同区域空间风貌塑造管控要求。〔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级各景区管委会(管理处)〕
  专题13 铜川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研究
  结合市域实际情况,厘清省市空间事权,提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空间管控传导、区域协调联动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并提出人口流动、产业投资、金融财税和资源配置、“多规合一”审批监督体系、国土空间规划监管等配套政策。〔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
  (二)“多规合一”业务协作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时限:201912-20204月)
  “多规合一”业务协作平台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制度供给改革,也是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该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项目协同审批监管平台、空间信息管理平台、主体功能区制度管理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是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该基础信息平台为底板,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逐步形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互。〔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中、省属驻铜有关单位〕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和上报(完成时限:20204-202010月)
  优化市域的全域空间格局,落实重大空间布局,提出全域总体开发格局、区域协调格局、城乡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布局、生态修复格局、乡村振兴格局等重大格局。对全市域范围内划分功能分区、开发强度分区和规划编制单元分区,提出规划指引和要求。提出建设用地、水资源、能源、矿产等重要资源要素的配置方案和保障措施,做好存量土地开发利用和空间品质提升。确定全市域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防灾减灾设施布局。对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提出原则和要求。提出体制机制创新方案、配套政策体系和重大行动计划,最终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该成果经法定程序审查、公示,并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政府审批。〔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中、省属驻铜有关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保证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如期完成,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成员详见《铜川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铜政办发〔2019〕26号)文件)全面负责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行使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协调职责,对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和决策。规委会下设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推进办设在市自然资源局,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协调推进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对规划编制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提出审查意见,报规委会研究决策。
  (二)技术保障。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选择符合规划编制要求和资质的单位参与规划编制,邀请国内和省内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地理、产业发展、交通市政、历史文化等领域专家、学者提供技术咨询。
  (三)制度保障。一是协调会议制度。专题研究阶段,推进办根据规划编制进度安排,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各阶段专题成果的技术协调会,就主要技术问题以及研究成果等进行协调研讨;专题研究成果完成后,推进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审查,并报市规委会审定。二是规划编制进展通报制度。为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由推进办定期编发《铜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情况通报》,供有关领导和各参与部门及时了解编制动态。
  (四)经费保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同级保障的原则,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落实。同时,加强编制经费监管,保证规划编制经费安全合理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市自然资源局是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阶段的技术及日常工作;督促、配合各牵头部门按时完成专项研究;完成“多规合一”业务协作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组织编制及各阶段成果报审工作。
  (二)各专题研究牵头部门负责按工作要求安排完成专题研究的组织编制、成果初审,以及研究内容与“双评估”“双评价”及规划成果的衔接,对研究内容的质量和进度负责。
  (三)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管理处)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专题研究、三线划定、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负责提供国土规划编制需要的基础资料;负责与本行业上下级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各牵头部门要依据各行业专题研究成果规范和规划编制技术规范要求,认真负责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专题研究和规划成果要求内容详实完整、依据充足可靠、结论科学合理、图件规范齐全。各类成果必须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论证和成果评审后,报市规委会审定。
  (五)各牵头部门在开展专题研究和规划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铜川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费用预算评审、政府采购审查、公开招标等程序选择服务供应商,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
  各牵头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同推进办的联系和信息报送工作。
  推进办联系人:郭竞    联系电话:0919-318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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