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9-015183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9〕24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0日 发布日期:  2019-09-29 14:55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铜川市“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29 14:5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实施背景
    第一节  实施基础
    第二节  实施环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行动目标 

  第三章 制度设计 
    第一节 制度框架
    第二节 服务清单 
    第三节 实施机制

  第四章 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第五章 推进基本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推进基本社会保险服务均等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推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第九章 推进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第十章 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第十一章 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第十二章 推进措施
    第一节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均衡
    第二节 推动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第三节 加强要素保障 
    第四节 强化督导评估

 
序  言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市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全面落实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总体要求,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对于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服务权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行动计划依据《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陕西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编制。

 
第一章  实施背景

 
第一节  实施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综合经济实力快速提升,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各类教育迅速发展,建成了60所公办幼儿园,实现了乡镇公办幼儿园全覆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实行了“大学区制”管理及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重大教育专项工程顺利实施,新增城市学位6200个;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累计城镇新增就业7.4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均8.5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28亿元;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养老服务体系日臻完善,累计建成各级各类养老床位5400余张,床位拥有率达到39.3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了城乡一体化运行,累计参保30.07万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7.46万人,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生活补贴,率先建立殡葬补助制度,累计救助54.82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3.8亿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立,医保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逐年提高,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实施了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市中医医院新区项目、耀州区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和宜君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扶持建设了铜川眼科医院等多所民办医疗机构,实现了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7.01张;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7.49万套(户),解决了5.9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并为1.8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补贴资金1.9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万余户;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全市5个公共图书馆、5个公共文化馆、8个博物馆纪念馆、2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市、区县两级图书馆全部启用电子书借阅机,实现了书籍“掌上”阅读。2015年被列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总体来看,近年来我市通过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有效推动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民群众“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问题有所缓解,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了新进展。
  同时,我市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城乡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硬件和软件不协调、服务水平差异较大、人才短缺严重、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必须清醒认识、综合施策、统筹解决。

 
第二节  实施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转型升级的决胜时期,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阶段,要顺应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奋力开创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新局面。
  ——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发展动力加快转换,公共服务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上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显;同时,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财政增收难度加大,民生投入保障存在压力。
  ——人口形成新结构。人口老龄化加速,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未富先老”突出,城乡人口分布变化对公共服务的供给结构、资源布局、覆盖人群等带来较大影响。
  ——社会呈现新特征。社会阶层结构、社会组织形态、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亟待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
  ——消费体现新需求。收入水平向中高收入迈进,居民消费需求转型升级,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有了新期盼,对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和质量水平有了新要求。
  ——科技孕育新突破。新一轮科技变革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
  综合判断,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和风险同在。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持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新要求,以新的理念标定工作基点、转变方式方法、推动实际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提振转型发展信心,矢志追赶超越,努力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确保全市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围绕打造航天科技、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环保陶瓷、生物医药、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集群,建设交通、物流、教育、医疗、文化等区域中心,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服务项目和基本标准,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坚守底线,引导预期。立足基本市情,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严格落实到位、保稳守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
  ——统筹资源,均衡发展。统筹运用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推进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重点向贫困地区、薄弱环节、特定人群倾斜,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协调发展。
  ——政府主责,多方合作。增强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公共财政保障和监督问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服务,形成供给合力。
  ——完善制度,改革增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促进制度更加规范定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提供方式,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第二节  行动目标

 
  “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是:
  ——制度规范基本成型。各领域制度规范衔接配套、基本完备,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督,基本公共服务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市、区县两级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建立,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并实现动态调整,各领域建设类、管理类、服务类标准基本完善并有效实施。
  ——保障机制巩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得到保障,基层服务基础更加夯实,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供给模式创新提效,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共享格局总体形成。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衡,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高,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实现全覆盖。
  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到2030年,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现代化。

专栏1:“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

2015

2020

基本公共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9.71

99.99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的比例(%1

75

100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2

0.9772

4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11285

6000>48226

基本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3

99.3

99.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4

98.97

99

基本医疗卫生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0

18

婴儿死亡率(

4.03

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68

7

基本社会服务

 

 

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

4.8

30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5

20

50

基本住房保障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

2.3

3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户)

-

1907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万)

50

70

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万)

30

50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6

99.67

99.87

国民综合阅读率(%7

82

94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万人)8

36.4

40.1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9

-

>95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10

-

80

注:1. 指通过省级评估、认定程序认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县占全市所有区县的比例。

  2. 指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其中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的城镇各类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形式就业人员的总和;累计自然减员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城镇累计减少的就业人员数。

  3. 指按照有关法律和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实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与法定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之比。

  4. 指按照有关法律和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实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与法定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之比。

  5. 指在机构集中供养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与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总数之比。

  6. 指在对象区内能接收到中央、省、市、区县广播、电视传输机构以无线、有线、卫星等方式传输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的人口数占对象区总人口数的比重。

  7. 指全市每年有阅读行为(包括阅读书报刊物和数字出版物、手机媒体等各类读物)的人数与总人口数的比例。

  8. 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的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数。

  9. 指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的人数达到应享受补贴人数的比例。

  10. 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康复评估、手术、药物、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

11. 【】表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制度设计

 
第一节  制度框架

 
  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紧扣以人为本,围绕从出生到死亡各个阶段和贯穿一生不同领域,以涵盖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文化体育、社会服务、住房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核心,以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以各领域重点任务、保障工程为依托,以统筹协调、财力保障、人才建设、多元供给、监督评估等五大实施机制为支撑,是政府保障全民基本生存发展需求的制度性安排。

专栏2: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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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服务清单

  市、区县两级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确定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明确各领域具体服务项目和各级基本标准,并以列表形式向社会公布,作为政府履行职责、加大财政保障和公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
  本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陕西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3-2020年)》《陕西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具体措施,实施范围为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八大领域,是政府兜底和服务的依据和保障。本行动计划同步出台《铜川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清单》内容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确定,每个服务项目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等构成要件。其中,服务对象是服务项目所面向的受众人群;服务内容和标准是指服务项目的保障水平、覆盖范围、实现程度等;支出责任是指服务项目的筹资主体及承担责任;牵头负责单位是指提供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
  《清单》各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要在规划期内落实到位,在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程序对《清单》具体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节  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机制,夯实人财物等基础条件,是推动我市基本公共服务目标顺利实现、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长效运转的重要支撑。
  ——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市级和区县、部门和部门、政府和社会的互动合作,促进各级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实施合力。
  ——财力保障机制。拓宽资金来源,增强各级财政特别是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与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
  ——人才建设机制。加强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培训,强化激励约束,提高职业素养,促进合理流动,重点向基层倾斜,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多元供给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格局。
  ——监督评估机制。强化规划目标导向,完善信息统计收集,加强动态跟踪监测,推动总结评估和需求反馈,努力实现全程监控和全域管理。
  ——双向互动机制。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共建新生活”重点任务。各区县政府抓紧确定本级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开展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分析和实施效果满意度调查,推动服务供需方双向互动。

 
第四章  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深入实施教育扶贫,不断提高公共教育服务能力与水平,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健全面向全体市民的终身教育体系,持续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市民素质。本领域服务项目共8项,具体包括:免费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寄宿生生活补助、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第一节  重点任务

 
  ——义务教育。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我市国家级贫困县(宜君县、印台区)、革命老区(耀州区)的倾斜力度。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办学水平。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平等入学权利。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与健康、生态、国防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全面普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按照“市级统筹、高位均衡”的目标,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工程。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职业教育。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深化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
  ——普惠性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帮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工作,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继续教育。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探索建立成人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构建通过多种学习渠道成才的“立交桥”。

 
第二节  保障措施 


  ——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以国家级贫困县(宜君县、印台区)、革命老区(耀州区)为重点,新建和改扩建校舍60所,改善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地、食堂(伙房)、厕所、饮水等基础设施,采购课桌凳、学生用床、图书、计算机等教学设施设备,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推进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场所标准化。
  ——普通高中建设。坚持普通高中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加快推进王益中学建设,2019年新区阳光中学创建成省级标准化高中,到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基本达到省级标准化水平,20%达到省级示范标准。加强优质高中帮扶薄弱高中工作,实施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智力帮扶计划,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
  ——职业教育。做优做强中职教育,逐步形成统筹有力、管理有序、布局合理、适应经济社会与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新格局。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20年,建成综合性实训基地2个,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不低于60%。
  ——学前教育。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32所公办幼儿园。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步伐,印发《铜川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幼儿园分类定级评估,进一步提高我市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教师队伍建设。出台《铜川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逐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每年为农村补充特岗教师。加大“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对乡村教师、校长的培训支持力度,每年培训4500人次;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薄弱学科教师培训。 


第五章  推进基本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本领域服务项目共10项,具体包括: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就业见习服务、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电话咨询、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全面实施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服务。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调查统计和发布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更多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创业服务。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落实降低企业负担的税费政策。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五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5亿元。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人员、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群体为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创业创新能力。
  ——职业培训。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提高培训后的就业创业成功率;积极推进“郗家塬模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技能培训,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化发展的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公共就业实训基地作用,结合产业发展,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
  ——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服务。为有求职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大中城市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招聘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职业能力测试(职位需求测评)、简历(岗位)筛查和需求分析、智能人岗匹配、精准推送人才(岗位)信息等就业服务。
  ——就业见习。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活动,提升就业能力。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不超过一年的就业见习补贴(包括每人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接受毕业生见习,见习留用率达到规定比例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见习单位,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留用补贴。

 
第二节  保障措施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推进区县、乡镇基层就业和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劳务输出、社保登记发放等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县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平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升现有创业服务基地水平,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培训资源和设施设备作用,推进技能人才培训,建成综合型、产业型的人才培训、技能交流的公共实训基地。
  ——完善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畅通求职招聘信息发布渠道,组织举办各类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与大中城市积极对接建立合作关系,及时搜集并发布企业用人需求信息,加强招聘企业与求职者的供需对接。引进、培育一批国内知名品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推进“政府+市场”方式,与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健康有序的交流平台。
  ——劳动保障监察。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格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打造“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处理”的案件办理新模式,对欠薪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第六章  推进基本社会保险服务均等化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构建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更公平、可持续、便捷化的社会保险制度,促进城乡基本社会保险服务均等化。本领域服务项目共7项,具体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社会保险政策制度。加快推进实现基本社会保险服务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继续实行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提高收付透明度,坚持精算平衡,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举措。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8.5%以上。完善市级医疗保险保障服务设施,改善医保经办服务条件。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开通门诊费用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推行以总额控制为基础、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构。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加强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工作体系。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建立标准统一、全省联网、对接全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简化转续流程,推行网上办理,加快实现省内异地领取、直接结算。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社会保障卡工程。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支持社会保障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应用。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实现用卡终端全覆盖。健全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
  ——市、区县级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市、区县级的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推动改善社保经办等服务条件。
  ——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铜川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人社领域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入口申报、统一平台受理、统一服务分发、统一审批调度、统一办件反馈。

 
第七章  推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制度,实施健康铜川战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可持续性,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药物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  重点任务 


  ——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加强居民身心健康教育和自我健康管理,做好心理健康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深入实施健康扶贫。深化基层医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建设。
  ——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生育登记服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扩大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项目检查覆盖范围。加强出生人口缺陷防控,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检率。
  ——食品药品安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执行各类法规制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提高抽检监测问题发现率,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推行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城乡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大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第二节  保障措施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在区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分别办好1所区县办综合医院和中医类医院,市中医医院加挂王益区人民医院牌子,每个乡镇(街道)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办好1个村卫生室。打造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加强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血站、卫生计生监督能力建设,市中心血站项目建成运营。在职业病防治院加挂陕西省职业病防治院牌子,通过重点专科建设,提高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疑难病症诊治能力。
  ——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建成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扩大市人民医院儿科规模,合理增加产床和儿科病床。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力争将产科、儿科医生和助产士增加到850人。
  ——中医药传承创新。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试点建设20个村级孙思邈中医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继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实施中药民族药标准化行动。
  ——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落实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争到2020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名。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健全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监管系统,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
  ——全民健康信息化。完善市、区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依托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健康咨询、检查检验报告查询、公共卫生信息查询、健康管理、移动支付等服务。健全分级诊疗和远程诊疗信息系统。

 
第八章  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 


  建立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物质和服务等兜底帮扶,重点保障特定人群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与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本领域服务项目共13项,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老年人补贴、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基本殡葬服务、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社会救助。推动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扶贫标准。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适时适度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强化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功能。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深化“救急难”综合试点。
  ——社会福利。加快社区居家养老信息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面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社会事务。建立和完善公民婚姻信息数据库,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完善儿童被收养前寻亲公告程序,全面建立收养能力评估制度。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巩固提高遗体火化率,推行火葬区骨灰和土葬改革区遗体规范、集中节地生态安葬。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优抚安置。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各项制度政策,提升对退役军人、军休人员的优抚安置和服务保障能力。完善优抚政策,适时提高优抚优待标准。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养老、医疗卫生等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整合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便民窗口、法律服务中心(站、工作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完善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公证、司法鉴定机构。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老年养护院、医养结合设施、荣誉军人休养院等设施建设,增加护理型床位和服务设备,实施农村幸福院改造提升计划。推进无障碍通道、旧楼加建电梯等适老化改造。鼓励铜川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实施“千万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计划”。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推广应用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
  ——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市社会福利院及儿童部,建设铜川市精神病社会福利院,为特殊困难精神病障碍患者提供集中养护服务。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新建和改建火化殡仪馆,建成一批城乡公益性公墓,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
  ——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设立市级、区县级、多灾易灾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村)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室)。
  ——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城镇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特殊群体社会关爱计划,推进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力争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规模达到500人。

 
第九章  推进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均等化 


  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解决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保障住有所居。本领域服务项目共4项,具体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加快在建公租房的工程收尾和分配,到“十三五”末已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全部完成分配入住;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对公租房收入和住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扩大覆盖面,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本地就业的非户籍人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健全准入退出管理机制。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落实10万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目标,实施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城镇旧房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任务。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农村危房改造。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危房改造,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到2020年全面完成0.49万户、1.48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和0.43万户、1.54万人避灾生态搬迁任务,确保搬迁对象有安全住房,全面实现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第二节  保障措施 


  ——保障必要用地需求。确保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单独列出、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闲置土地、储备土地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等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房用地需求。
  ——实施财税优惠政策。统筹运用政府财力,加大对基本住房补助的支持力度。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比例不低于10%。棚改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建设。继续落实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含土地出让收入)以及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发行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规模不低于20亿元,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合理确定住房价格。确定保障性住房价格和租金标准并建立调整机制。

 
第十章  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本领域服务项目共9项,具体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地方戏、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参观文化遗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全民健身服务。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公共文化。落实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搭建公益性文化服务平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行“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落实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和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以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广播影视。采用地面无线、直播卫星和有线网络等方式,推动数字广播电视实现全覆盖、户户通。进一步改善农村电影放映条件。提供贴近基层群众需求的服务性广播电视栏目和节目。
  ——新闻出版。推动全民阅读,加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阅读权益保障。扶持实体书店发展,加快推进实体书店或各类图书代销代购网点覆盖所有乡镇。补充更新农家书屋出版物。
  ——群众体育。落实我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科学健身指导。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推广普及足球、篮球、冰雪运动等。

 
第二节  保障措施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新建铜川博物馆、铜川大剧院、铜川市工人文化宫等重大文化基础设施,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为贫困村购置器材设备。
  ——广播影视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广播电视新媒体、新科技运用,建设铜川广播电视技播中心暨公共文化场馆,继续实施“一村一月一场电影”放映工程。
  ——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书香铜川”全民阅读活动。统筹建设社区阅读中心、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数字阅读终端等设施。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和城市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城乡阅报栏(屏),支持贫困区县公共图书馆和贫困村图书阅览室建设。
  ——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足球场地设施、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区县级体育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冰雪运动设施、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平台等建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拓展公共体育设施场所。
  ——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用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加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特色数字资源库建设。建设“文化铜川”云数字平台和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整合我市优秀文化和旅游资源,推动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建设。

 
第十一章  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提供适合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本领域服务项目共10项,具体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和保险待遇、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支持。

 
第一节  重点任务

 
  ——残疾人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制度。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
  ——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社保服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依法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执业。继续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大力支持盲人按摩业发展。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政策,支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
  ——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对0-14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到2020年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到80%以上。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未入学残疾儿童按照走读生每年400元、寄宿生每年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对当年新录取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按本科生5000元、大专生3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增加适合残疾人的服务内容和活动项目。加强区县级盲人阅览室建设。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家庭项目,组织群众性助残文化活动。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第二节  保障措施

 
  ——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专业化残疾人康复设施、托养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配备基本服务设备。
  ——区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强化区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辅助器具适配、文化体育等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助残功能,推动形成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基层服务网络。
  ——特殊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指导中心和资源中心建设,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加强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提升师资力量水平。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护理照料、就业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人才队伍。

 
第十二章  推进措施

 
第一节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均衡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大脱贫攻坚力度,保障贫困人口享有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到2020年,每个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帮扶产业,有中长期产业增收项目。全面落实现有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建立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的福利保障体系,完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条件,保障重点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推动非户籍人口进城落户,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促进城乡区域服务均等化。建立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和标准,引导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困难人群倾斜。加快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发展,共建共享,实现公共服务区域、城乡、人群间均等化。加大市级对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扶持力度。通过事权划分、转移支付等逐步缩小城乡服务水平差距,强化跨区域统筹合作。鼓励各区县创新实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典型经验。

 
第二节  推动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培育多元供给主体。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保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建设和运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加大政府购买力度,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承担政府公共服务,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发展志愿和慈善服务,发挥慈善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补充作用,落实慈善捐赠优惠政策。发展“互联网+”益民服务。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供给,建立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实行在线咨询、网上办理服务,有效满足公众需求。

 
第三节  加强要素保障

 
  ——健全财力保障机制。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明确保障措施和《清单》项目支出责任,确保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各级财政要为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必要支持。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逐步理顺市与区县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规范管理各类公共服务投入资金。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健全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强化定岗、定向培养培训,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人才向贫困地区、基层流动,深化公立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推动服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提升基层人员能力,完善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
  ——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综合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能力等因素,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布局,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用地。强化社会信用体系支撑,加强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将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诚信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实行信用信息分级动态管理。

 
第四节  强化督导评估

 
  ——明确责任分工。市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建设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推动各领域重点任务、保障工程和《清单》项目有效落实。各区县政府负责推进落实国家、省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及相关政策措施,要结合区县实际,制定本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方案及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加大财政统筹力度。
  ——加强督导考核。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基础信息库建设,开展年度统计监测。适时组织开展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和标准向社会公开,定期开展需求分析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把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件:铜川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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