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8-017300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8〕39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30日 发布日期:  2018-09-30 15:33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煤炭洗选产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30 15:3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推进全市煤炭产业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延长煤炭产业链,提高综合利用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提高煤炭产品质量
积极推进原煤在矿(洗选厂)内分选,减少煤矸石和煤泥外排和运输,提高煤炭产品质量。力争到2020年,全市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各区县政府、市工信局、市煤炭局、陕煤铜川矿业公司负责)
  二、提升煤炭洗选能力
  新建和改扩建煤炭洗选企业,生产能力不得低于60万吨/年。力争到2020年,全市煤炭洗选能力不低于1000万吨/年(各区县政府、陕煤铜川矿业公司负责)
  三、鼓励煤炭企业建设洗选厂
  支持发展环保生态型煤炭洗选业,对符合环保要求当年建成投产的新建或改扩建60万吨/年以上精洗煤项目,一次性奖励50万元;连续两年在规上且本年度精洗煤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的,奖励企业10万元(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煤炭局负责)
  四、推广使用先进设备
  煤炭企业新建洗选厂的,设计生产能力在60万吨/年以上的,给予企业洗选设备购置费当年银行贷款利率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给予50%财政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煤炭局负责)
  五、支持煤炭洗选企业节能减排
  煤炭洗选企业生产的精洗煤产品达到清洁化标准的(洗选后精煤硫含量较原煤降低0.5%以上、洗选后精煤灰分含量低于15%),奖励1万元/万吨产品?年(年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煤炭局负责)
  六、减免洗选副产品费用
  煤炭洗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矸石、煤泥等副产品,企业在销售时,各区县政府免收“一卡通”费用(市物价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七、鼓励区县(园区)建设煤炭洗选企业
  在区县(园区)建设的煤炭洗选企业,由区县(园区)做好规划、选址和手续办理等服务保障工作。民营资本投资煤炭洗选领域,给予奖补。对当年完成工业投资1亿元以上且超计划进度30%的民营投资项目,奖励项目建设单位10万元;对当年建成亿元民营投资项目且贡献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企业20万元;对当年引进并开工建设,到位资金3亿元以上的,奖补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区县(园区)各2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煤炭局负责)
  八、推进煤炭洗选产业清洁生产
  新建和改扩建煤炭洗选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区县以上环保部门审批。厂区建设为封闭式厂房或堆棚,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档等,防风抑尘,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各区县政府、市环保局负责)
  九、奖补审核兑现
  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按程序提供举证资料报市煤炭局。市煤炭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后,市财政核付奖补资金(市煤炭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暂定三年。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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