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16-01095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发〔2016〕25号 |
发文日期: | 2016年05月23日 | 发布日期: | 2016-05-27 09:46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四个铜川”建设,结合中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我市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推进重大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需求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推动重大政策专题化公开,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市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做好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监督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和成交、履约、变更等方面信息和项目审核、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质资格、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要加强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综合利用,为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库,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市信用管理办牵头落实)
(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别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市国资委牵头落实)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搬迁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市扶贫局牵头落实)主动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力度,特别对救助对象人数、保障及救助标准、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救灾工作开展、救灾款物调拨使用等情况。(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和矿区分流人员等人群的专项培训信息和就业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市人社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增强信息发布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市住建局和市公积金中心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坚持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周报和月报。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推进环评信息公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计局按职责分别落实)
(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七)推进教育、卫生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和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负责落实)做好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信息等公开工作。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市卫计局负责落实)
三、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动市县两级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于6月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更新动态,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市级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项目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开工作。(市编办、市电子政务办负责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将市场监管细化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的食品、药品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重点监管建筑施工工地、旅游景点等重点领域和特种设备、大中型游乐器械等设施安全,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市住建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别落实)维护、使用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督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信用信息发布和共享。积极做好各区县政府网站与“信用铜川”网站的链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市信用管理办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市便民服务中心牵头落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逐步制定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市城市管理局、铜川供电局按职责分别落实)推进户口迁移政策及时公开,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加大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重要会议力度,除涉密议题外,各级政府召开涉及民生议题的会议,均应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各区县、各部门要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积极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要事项和今年重点改革任务、民生事项等,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负责落实)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市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继续推进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重点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区县、乡镇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负责落实)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应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辖区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信息。遇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政府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各区县、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各级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加大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开力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丰富网站内容,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推进政务公开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配备,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也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