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5-010547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5〕22号
发文日期:  2015-05-19 发布日期:  2015-05-20 17:46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在全市开展以道路交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20 17:4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深刻汲取耀州区玉金煤矿“5?11”事故和咸阳淳化“5?15”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预防和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5〕3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以道路交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方式
  大检查从5月21日起至7月20日,为期两个月。
  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区县政府全面检查和市级有关部门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文物旅游局、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组成若干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各区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市安委会适时组织对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检查情况开展督查。
  二、检查内容
  此次大检查突出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油气输送管道、消防、校车校园等行业领域。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道路交通
  (一)旅游包车超范围经营以及车辆长期在外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等违规经营情况;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核发流程执行情况。公安、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营运客车从事营运活动等情况;
  (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对7座以上客运、旅游包车等“营转非”车辆,查处其台账建立、跟踪管理、车辆实际使用、上站检测、非法营运、超员超速等情况;单位、个人拥有的7座以上大中型客车是否存在私拉乘客、包车旅游等情况;
  (三)危险品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及责任追究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事故预防和业务知识培训及持证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GPS安装运行、运行线路审批,车辆警示灯、防撞护栏安装,“一车一档”建立情况,车辆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和承运责任险是否有效,挂靠清理以及液体危险品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完成等情况;
  (四)机动车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登记、维修、报废等环节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包括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五类车辆;对机动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车辆管理所、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不按规定标准生产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为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和检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机动车零部件,非法回收和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客运站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旅游包车、长途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情况;长途客运车辆0时至5时停运和800公里以上客运车辆接驳等制度落实情况;车辆安装GPS以及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公安交警、路政人员在岗在位,开展路面巡逻执法情况;车辆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行驶、农用车载人和摩托车超载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执行情况;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必登记、必纠违”落实情况;
  (七)驾驶人培训考试、安全管理及培训机构监管等情况;
  (八)车辆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足额购买法定保险等情况;
  (九)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治理情况;公路安保工程、长大桥隧坡道和弯急路面监控监测落实情况;边施工、边通车路段车辆安全保通情况;以县乡道路为重点的危险路段、桥梁等安全警示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十)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和驾驶人考试发证情况;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工作开展情况;农机挂牌、检验和驾驶人持证情况;农机违法上路运输、载人查处情况;
  (十一)校车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情况。
  煤矿: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健全、合理,矿井、采区各通风点风量是否满足要求,有无微风、无风作业现象;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健全、运转正常,有无瓦斯超限问题;矿井严格落实矿井顶板管理、防治水、防灭火和雨季“三防”各项规定和措施,高瓦斯矿井是否采取瓦斯抽放安全措施;关停矿井严格监管,该关停要坚决关停到位落实情况;整合煤矿坚决杜绝边建设边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情况;正常生产矿井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等。
  非煤矿山:露天采场、高陡边坡、排土场、防汛防滑等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楼上楼、矿中矿以及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各环节隐患,对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企业要全面检查;非法违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打击情况。
  建筑施工:各类建设工程现场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五项规定落实情况;有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行为查处情况;清查基坑、清查高大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隐患。
  燃气:检查全市燃气管网、燃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隐患,集中时间开展入户安全检查,解决设施老化、管理混乱和占压等突出问题情况。
  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和巡检制度落实情况,加快隐患治理进度。
  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场所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以及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校车校园:校车驾驶人资格和校车资质,校车核载定员、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落实和“黑校车” 严查情况;校园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场所各类安全隐患。
  三、任务分工
  市上成立8个专项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文物旅游局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第二组:市煤炭局负责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
  第三组: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
  第四组:市安监局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
  第五组:市住建局负责开展建筑施工、燃气安全大检查;
  第六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开展油气输送管线安全大检查;
  第七组:市公安局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第八组:市教育局负责开展校车校园安全大检查。
  其他行业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努力维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活动,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一项首要任务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层层传导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要抽调精兵强将,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检查,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把大检查引向深入。要切实把大检查每项任务、措施和要求都落到实处,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放心一处。
  (二)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放在突出位置,严格各项措施落实。要严肃查处“营转非”客车违法行为,加强对7座以上客车登记检查,一经发现“营转非”客车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要从严处罚。要对“营转非”客车进行集中排查登记,掌握车辆用途、去向,逐一与车主或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保证书。严肃查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参与“营转非”客车非法经营行为,对公安部门抄告的违法行为,从业资格发证部门要纳入个人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对抄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严禁单位、个人拥有的7座以上大中型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要切实规范旅游包车市场。公安、交通运输、质监、旅游等部门,要严查旅游包车市场管理混乱、违法超范围运营、违法审批发放空白包车牌证等问题。要严把危险品运输准入关。坚决禁止以任何形式挂靠的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对“包而不管”、“挂而不管”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货运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相应资质。
  (三)边查边改,整治隐患。对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销,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政府分级督办和治理销号制度,坚决不留空挡、不留后患;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业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要把此次大检查与全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铁拳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要在主流媒体上集中曝光,切实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督查,严肃追究。市、区县安委办要适时开展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大检查开展情况的督查,对工作不认真、落实不严格、检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积极发挥综合协调和指导作用,主动帮助解决。要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认真,造成事故多发频发的,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市、区县两级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切实以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的有效落实。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请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将本区县、本部门大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7月24日前报市政府办,同时抄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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