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5-005385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5〕14号
发文日期:  2015-03-19 发布日期:  2015-03-24 09:24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3-24 09:2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4〕13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目标,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服务管理,突出科学防治,着力构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到2020年,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不发生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为建设经济强、文化兴、生态美的全国知名休闲养生城市提供良好的自然生态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市、县、乡三级测报点建设,每个乡镇至少确定1名兼职测报员,形成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在全市范围内每5年组织开展1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全面推行监测网络化管理,落实责任人,准确全面掌握发生动态,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鼓励公众参与监测和监督,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二)建立检疫御灾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源头管理,做好种苗产地检疫,抓好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构建检疫安全可追溯体系。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管理,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实行疫区和疫点限期拔除制度,严防疫情传入、扩散、蔓延。大力营造混交林,选用乡土树种和抗病虫品种造林,强化抗性育种、森林经营、生物调控等治本措施,及时清理有害生物严重浸染的林木、火烧迹地过火林木,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和抗逆能力。
  (三)提升应急防治能力。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二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体系,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市、区县药剂药械储备须满足工作常态需要。对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重大生物灾害实行工程治理,在重点区域组织实施综合防治。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开展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示范。
  (四)推进社会化防治。通过政策引导、部门组织、市场带动等方式,扶持发展多形式、多层次、跨行业的社会化防治组织。构建政府主导、林业经营者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防治体制机制,引导实施无公害防治。逐步推行政府向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疫情除治、监测调查等社会化服务。加快网络森林医院建设,实行网上专家咨询会诊,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抓好森林、林木的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工作。要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临时指挥机构,制订紧急除治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经济和生态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检疫检验、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经营者要从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引导林木所有者、经营者和社会力量投资投劳开展防治,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三)落实扶持政策。市、区县林业、发展改革部门共同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加强监测预警、检疫检验、应急处置、天敌繁育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人社、林业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防治作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津贴和相关福利待遇。农机部门要将列入中、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防治机具优先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化防治组织和个人申请林业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综合保险工作,提高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的能力。
  (四)健全法规制度。完善各级政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管理和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防治制度,制定和完善防治检疫检查考核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防治检疫机构和基层检疫检查站建设,合理配备人员力量,改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强化防治队伍的政治、业务和作风建设,开展岗位培训,实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六)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政府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防治目标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责,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林业、农业、住建、水务、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做好所辖领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监管,禁止运输、邮寄未依法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涉林产品。工信、住建、电力、电信、铁路等部门对有关企业和单位采购、使用涉木产品(含包装物),应要求依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对货物集散地、市场进行检疫检查。科技部门要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科研与推广列入重点支持范围。农业、林业等部门要严格植物检疫审批和监管,建立疫情信息沟通机制,构建疫情联防联控体系。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网络编辑:机要科
信息审核:机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