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4-017419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4〕51号
发文日期:  2014-09-09 发布日期:  2014-09-15 09:36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奖励城市亮化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9-15 09: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今年以来,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全市实施城市亮化工作的安排部署,多方筹集资金,精心组织实施,南市区城市亮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我市全面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开好了头、起好了步。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亮化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在城市亮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耀州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城建监察支队、高速公路建设铜川市指挥办公室、正阳国际酒店、正阳财富中心、移动铜川分公司、枫林小区等10家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分别以奖代补奖励人民币5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进一步做好亮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持亮化实施效果。各区县、各部门和各亮化实施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提高对亮化工作的认识,强化建设和管理,迅速掀起城市亮化工作的新高潮,为实现全市范围内的连片亮化,进一步美化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做出新的贡献。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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