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4-00668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4〕26号
发文日期:  2014-04-14 发布日期:  2014-04-18 16:40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旅游环境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4-18 16:4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实现旅游工作“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发展目标,市政府决定将2014年确定为“铜川旅游环境提升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不让每一位游客在铜川受委屈为目标,以提升旅游环境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环境景区化、景区设施城市化,促进全市旅游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社会旅游服务意识、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精神面貌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营造优质、规范、周到、便捷的旅游环境,推动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提升城市旅游环境。
  1. 完善城市旅游服务设施。按照“城市即景区”的要求,加快在建旅游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围绕游客、群众集散场所,增加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旅游集散场所、信息咨询服务、公共图形符号等旅游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文物旅游局
  2. 改善县域旅游环境。推进耀州区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各区县年内最少建设1条特色旅游文化街区,打造1个乡村旅游示范品牌。加快照金、陈炉、黄堡、太安、孙塬等特色旅游名镇建设,建设区域游客集散和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文物旅游局
  3. 整治卫生环境。以景区周边及公路沿线为重点,加大对私搭乱建、乱堆乱放、违规摆摊等现象的整治力度,改善旅游环境。结合群众及游客需求,设立医疗救助站点,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旅游市场食品卫生整治,确保旅游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四创办、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 优化交通环境。加快旅游专线道路建设,提高景区道路等级和通行能力,配备旅游专线车辆和随车讲解员,提高景区可进入性。积极调研策划,结合节庆活动及旅游旺季开通西安等城市至铜川的旅游客运线路。采取生态造林、道路绿化、建设文化墙、沿线环境治理等综合措施,建设绿色旅游通道。按照规范标准设置布局合理、指示准确清晰的道路及旅游景点导示标牌。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整治客运车辆欺客、宰客、倒客和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拼座等违规经营行为及车容车貌、车内外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黑车”。加强驾驶员职业道德、文明服务、安全驾驶等教育培训,做好旅游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5. 加强旅游宣传。围绕“药王故里  养生铜川”、“溪山行旅 大美铜川”旅游形象主题,以休闲养生、红色文化、佛教文化、耀瓷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在车站内、客车上投放景区宣传广告、导览图及乘车指南,在游客集散场所摆放铜川旅游宣传资料、交通图等,大力推广铜川旅游精品线路,提升铜川旅游品牌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文化广电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级各新闻单位、各相关景区
  (二)健全旅游服务体系。
  1. 积极引进高星级品牌连锁酒店,加快在建星级酒店建设进度,优化星级旅游饭店结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开发投资公司
  2. 围绕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意文化旅游纪念品。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旅游纪念品开发生产厂家全年至少推出一个系列的特色旅游产品,并做好产品营销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文物旅游局、铜川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 加强参与体验类项目开发,策划特色参与项目或节庆促销活动,丰富游览内容。(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各相关景区
  (三)推进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1. 积极开展A级景区创建工作,完成照金香山4A级景区挂牌,启动耀州窑博物馆4A级景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各相关景区
  2. 推进景区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配备音像播放器、电子触摸屏、宣传展架、特色商品展区、活动信息公示栏、讲解员公示标牌等服务设施。设立规范统一的省、市主要旅游景点导览图,完善景区内导示标识,明示咨询、投诉、救援电话,形成互动宣传。按照四季正常使用、相距不超过步行30分钟范围的布局建设生态公厕,加强管理,确保景区开放期间全时段开放。配备消防、医疗救护及轮椅、童车等无障碍设施,保持使用状况良好,满足游客需求,确保旅游安全。(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各相关景区
  3. 加强景区精细化管理。景区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举止得体,服务主动,热情大方。售票处统一公示门票价格及优惠办法,耐心及时处理补票、退票等问题。导游讲解人员持证上岗,认真讲解,不得擅自减少或中止讲解服务,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和索要小费,不得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景区工作人员要尊重游客,热情主动服务,耐心听取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努力满足游客需求。景区关闭前半小时要提醒游客,遇突发事件需及时向游客告知或发出警示,做好游客疏散。(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各相关景区
  4. 改善景区卫生环境。加强保洁力量,抓好日常管理,注重长效保持,做到建筑设施整洁完好,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垃圾收集日产日清,景区环境美观大方。(责任单位:各相关景区
  5. 认真落实旅游惠民政策。各景区宣传促销价格折扣要在全市统一优惠政策基础上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市物价局、各相关收费景区
  (四)提升行业经营企业服务质量。
  1. 改善旅游饭店服务环境。加强星级饭店评定标准宣传,健全退出机制,指导星级饭店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做到客房卫生整洁,安全舒适;餐厅服务态度良好,菜式有特色,价格合理,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休闲娱乐项目富有特色,内容健康;旅游团队住宿、餐饮接待规范有序。各星级旅游饭店要在前台、休息区、餐厅、客房、会议室等位置摆放铜川市情和旅游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2. 提高旅行社服务水平。指导旅行社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为游客提供真实、对称的旅游产品信息和规范化服务。规范旅游合同,明确服务项目、费用标准和违约责任,不得单方面转(并)旅游团队。旅行社导游统一佩戴导游证(IC卡),不得私自承揽业务或改变旅游合同或团队计划,不向游客索要小费,不欺骗、胁迫游客消费,不强制游客参加合同约定之外的游览活动。出台《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做大地接市场。(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五)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1. 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完善导游人员动态信息资料库,加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提高导游行业整体服务意识。加强导游讲解人员管理,健全导游服务跟踪反馈及考核奖励机制,制定实施《导游员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探索导游星级、服务质量与劳动报酬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开展星级导游员评选活动,积极推荐优秀导游参加中、省行业竞赛,展示行业形象,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广,发挥榜样作用。(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各相关景区
  2. 加强旅游企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指导星级饭店、旅行社积极开展服务技能培训、技能比武等活动,健全服务效果与薪酬挂钩机制,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3. 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加强乡村旅游服务人员培训,做到服装整洁,语言清晰,举止文明,热情大方,掌握普通话和基本服务礼仪,熟悉本地民俗文化及资源特色。(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六)提升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
  1. 完成铜川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开展“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探索推广旅游信息咨询、网络营销、网上预订、网上支付、定位导航、手机终端信息发布等智慧旅游项目,为游客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旅游局、电信铜川分公司、移动铜川分公司、联通铜川分公司
  2. 深入践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旅游”、“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系列宣传活动,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和合理维权,引导广大市民争当“文明旅游使者”,营造旅游城市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创佳评差”和“平安景区”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团市委、市综治办、市委外宣办、市文明办
  3. 加强旅游行业监管,打击无证照经营、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欺客宰客、欺行霸市、虚假宣传、买卖欺诈,乱涨价乱收费、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协调游客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特种设施设备的检测管理,确保旅游安全。做好节假日和庆典活动期间的人流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的游览秩序。(责任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
  三、工作步骤
  全市“旅游环境提升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4)。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部署活动任务。
  (二)实施落实阶段(20145-12)。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按照活动方案统一部署,抓好组织实施。
  (三)总结评价阶段(20151)。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总结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认真开展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市政府成立“旅游环境提升年”活动工作小组,副市长何尚民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井益田、市文物旅游局局长惠善利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文物旅游局副局长薛小平担任。各区县、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住质量提升的关键点和薄弱环节,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单位,曝光一些典型的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重视旅游环境提升、关注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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