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4-00569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4〕22号
发文日期:  2014-04-01 发布日期:  2014-04-04 17:29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表彰2013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4-04 17:2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完善防火安全措施,依法加强消防管理,有效遏制了一般火灾事故,实现了全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目标。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同意,对2013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耀州区政府、市教育局等9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断增强防御火灾能力,为促进全市提速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保障。
  附件:2013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doc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网络编辑:机要科
信息审核:机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