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3-00688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3〕62号
发文日期:  2013-08-23 发布日期:  2013-08-26 15:54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通政务微博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8-26 15:5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微博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政务微博发布与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通政务微博,是及时准确发布涉及民生的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便捷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妥善回应网民关切与诉求的重要渠道;是展示铜川新形象,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重要窗口和平台;是掌握网上舆情动态,为领导提供有效决策依据,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公信度的重要手段。对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务微博运行模式
  (一)2013年8月31日前在新华网、新浪网、腾讯网同时开通市政府官方政务微博,名称为“铜川发布”,并加入“陕西发布”政务微博群。“铜川发布”上的重要舆情,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摘报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导有批示的按原有程序查处办理,具体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管理。
  1、发布内容。市委、市政府最新出台的重要政策,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数据信息,重大事件和重大事故、灾情、疫情的情况发布;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惠民举措,为民办的实事、好事,与民生相关的信息、服务资讯;老百姓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资讯;与网民适当互动,回应网民诉求。
  2、信息报送和收集。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微博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微博负责人,及时收集编写并上报微博信息,每周不少于3条,报市政府办公室媒体联络科(邮箱:tczwwb3183715@163.com)。由市应急办负责,审定并及时报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微博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保证时效性。
  3、信息发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一般性信息由市政府办公室媒体联络科负责审核并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信息报经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审核后发布;重大突发事件、敏感性信息等,报经市政府领导审核后发布,原则上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发布;对网民在微博上的投诉、咨询等,原则上在24小时内回应。
  (二)建立由多个部门、区县官方微博组成的铜川政务微博群。首批开通官方微博的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以上单位要在新华网、新浪网、腾讯网实名认证开通官方微博。要做好各自微博的管理、信息审核和发布等日常工作,每周发布信息不少于5条,对网民在微博上的诉求,要在24小时内回应。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政务微博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晓明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闫旭,市政府秘书长贺文涛任副组长,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政府秘书长贺文涛、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许西华为市政府网络发言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铜川发布”政务微博的信息审核发布和日常管理(承办科室:媒体联络科,邮箱:tczwwb3183715@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把政务微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务微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微博管理员,配备专用办公设施,指定专人负责微博的信息收集、报送(发布)等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微博信息收集、审核发布、舆情监测处置、网民诉求办理等工作机制,注重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应急处理的时效性、便民服务的多样性、诉求回应的针对性。要善用具有亲和力的网络语言,拉近与网民的距离。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根据微博信息发布或报送数量、网民诉求办理情况等,对各单位政务微博建设、管理等工作定期通报,严格考核,确保政务微博工作取得实效。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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