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3-006397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3〕60号
发文日期:  2013-08-09 发布日期:  2013-08-14 14:47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铜川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8-14 14: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县务必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列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并力争有所提高。加强就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和衔接,切实落实各自工作责任,合力开展各类促进就业工作,并将税费减免、自主创业人员的工商登记注册、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进展情况按季度通报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教育、人社部门及铜川境内的高校要及时互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离校前后的就业签约率、就业率和就业服务等情况,共同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落实政策、开展就业服务所需经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报道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事例,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共同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多渠道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就业的能力。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资源转型发展,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与本地传统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协调发展,不断扩大就业吸纳容量。
  (二)鼓励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市各类企业招用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免费为其招用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同时,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所需工作经费按照档案托管费每份每年60元、人事劳动保障代理费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予以解决。积极落实在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等政策。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大的,各级工商等部门在著名、驰名商标和“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推荐等方面予以倾斜。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企业,有关部门可根据不同情况,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享受400万元以内的小贷贴息政策扶持。
  (三)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社会管理及社会公共服务岗位,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二是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建立基层就业项目统一信息发布平台,规范岗位管理,落实和完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政策,健全保障机制。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健全招聘制度,严格招聘纪律,确保完成年度招聘计划。对在基层服务期满离岗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通过政策扶持实现就业创业。三是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省、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调剂和录用,并将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年龄放宽至28岁;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聘用职员时,应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并按规定给予加分优惠。四是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五是加大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逐步扩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规模,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项目实施。
  三、全力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
  (一)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各区县要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财政每年要配套一定的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工作。设立铜川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市财政每年拨付200万元作为贷款贴息资金,经办银行按担保基金1︰10的比例发放贷款。贴息资金纳入每年市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依据规定从事网络商品经营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及创业基金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作用。对高校主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主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自主创业服务并经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经高校提供反担保,可采取整贷整还的扶持模式,给予最高限额不超过4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限2年,按规定贴息。
  (二)加强创业教育,落实创业政策。一是加强高校创业教育,铜川境内高校要不断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SIYB(小企业家培训课程)创业培训教师,组织并引导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创业实践活动。二是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从2013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三是市、区县两级要在现有孵化基地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提升基地孵化功能,创办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在基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开发、推介、开业指导、融资、后期跟踪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带动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三)强化服务意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工商部门对符合条件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私营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免收行政性收费;开辟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允许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作为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其申办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允许零首付;支持其以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入股兴办私营企业;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后续跟踪服务,帮助其申办商标等事务,对其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违规行为,加强指导纠正,实行首违不罚。税务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简化手续,优化流程,确保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充分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并免收证件工本费、发票工本费等费用。
  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
  (一)高校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铜川境内高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提高就业指导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职业指导师的培养和队伍建设,将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的教师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范围。重视对在校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突出职业教育的有效性。
  (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切实做好各项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一是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一步构建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并实现市人才交流网、公共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络资源共享,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广阔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二是建立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高质量的就业服务。三是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积极搭建校企合作交流平台;高校开展的不限生源、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校园招聘活动,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大型专项活动,从就业专项资金的扶持公共就业服务项目资金中给予补贴。四是建立与铜川境内高校的定期协调联络制度,定期开展就业政策服务进校园活动。五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就业信息实名化登记管理,并对有培训意愿的免费进行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外省、市籍高校毕业生在我市求职的,应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纳入本地免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五、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一)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进行就业见习,按规定享受每月800元的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限6个月。市、区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就业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保证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金及时发放。
  (二)在我市参加就业见习结束后仍然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公益性岗位过渡就业政策。
  (三)对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从2013年起,对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所需资金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由人社部门具体实施经办。
  (四)市、区县两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健全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台账,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六、大力促进就业公平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我市各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介机构从事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限制,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各类就业歧视现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工作,及时处理涉及高校毕业生的案件和纠纷,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建立国有企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开招聘的机制,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从2013年起,国有企业务必在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公布其招聘计划、信息及办法等,并通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实施公开招聘,做到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深入推动教育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对接机制,合理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发展规模,改善人力资源供给结构。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建立高校教学质量外部考评机制,指导高校加强实践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需求的前瞻性研究,完善就业状况的反馈机制,建立高校毕业生社会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引导高校合理调整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方向。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超前部署重点产业相关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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