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3-004232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3〕38号
发文日期:  2013-06-01 发布日期:  2013-06-05 16:25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
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6-05 16:2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方案》已经第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日                

 

铜川市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省推进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及《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民互动,广聚民意、广纳民智,完善规则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工作、参与政府决策、监督工作落实。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努力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
  1. 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决策时要邀请公民代表参与;决策落实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各决策承办部门负责)
  2. 推进重要会议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应向社会公开,邀请公众代表旁听,并听取公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办、各区县政府负责)
  3. 推进责任落实情况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重点公开民生和社会热点问题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进度计划及落实情况(市政府办负责)
  4. 推进绩效管理公众参与。把社会评价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政府绩效社会评估指标,对部门绩效和市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效果进行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通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和社会评估结果,提高绩效管理的公众参与度(市监察局负责)
  5. 推进效能评价公众参与。建立行政效能建设公众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收集公众意见,接受举报投诉,公开通报典型案例。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风行风监督平台,常态性地推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市监察局负责)
  (二)构建联动的政务公开格局
  1.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逐单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不公开事项备案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通过网站公布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2.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各级政府要在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窗口。各级政府网站要建立依申请公开信息网上受理栏目,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办、各区县政府负责)
  3. 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分领域建设一批市、区县、乡镇(街道办)、村4级示范点,2年内完成示范推广、实现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完善政务公开体系,提升整体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办、市监察局负责)
  4.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依法梳理审核、编制和公布权力目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和监督措施。细化、量化行政权力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重点公开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职责情况,积极推进执法结果及投诉公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5. 深化行政审批公开工作。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优化工作流程,编制并公布各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实现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化、结果公开化(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6. 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公开政府运转过程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
  (1)全面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部门收支预算要细化到款级科目并全面公开,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要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市政府各部门要全面公开行政经费支出和“三公”经费,并公开“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情况(市财政局负责)
  (2)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形式和竣工情况,包括项目的名称、地址、建设方式和总套数等信息。全面公开分配的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市住建局负责)
  (3)全面公开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以及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信息(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4)全面公开环境保护信息。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全面公开超标污染物监测、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理透明度(市环保局负责)
  (5)全面公开招投标信息。向社会公开投资项目的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名单、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市监察局负责)
  (6)全面公开生产安全信息。动态公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重大事故中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市安监局负责)
  (7)全面公开征地拆迁信息。补偿方案报批前要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环节信息(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负责)
  (8)全面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要公开价格和收费标准及其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落实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制度;依法应当听证的,要公开听证信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公开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等,及时公布收费项目取消及标准调整情况。全面公开价格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信息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市物价局负责)
  7. 推进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建立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制度,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平台,把新闻发布主体落实到具体部门,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例会,通报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公开新闻发言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促进新闻发言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直通交流(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8. 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机制,逐行业、单位编制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细化明确办事公开内容、载体和方式,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组织实施工作(市监察局负责)
  (三)拓宽政民互动沟通渠道
  1. 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政府”活动。在市、区县两级政府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各区县要确定1-2个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进行试点。定期邀请大学生、知名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科技工作者、农民等不同群体的代表走进政府,了解政府工作,参与政府决策,参观重大城建和民生项目,同市民面对面沟通和讨论,打造透明、亲民政府(市政府办、各区县政府负责)
  2. 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完善办理制度,优化办理流程,严格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质量,确保网民反映问题事事查清楚、件件有回音(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3. 开展大学生暑假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每年暑假期间,通过自愿报名、择优双向选定的形式,遴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到全市政府机关见习,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政府机关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流程,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团市委负责)
  4. 开设政务微博。以市政府办名义,开设市政府政务微博。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也要开设政务微博,建立多个部门官方微博组成的“铜川发布”政务微博群,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强化舆论引导,释放正能量(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5. 畅通网络问政渠道。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市长短信、咨询投诉、开放式决策等平台,抓好在线访谈、在线投诉等互动栏目建设,聚合市长信箱、市长专线和部门网站互动资源,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的网络问政直通渠道(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健全完善政务传播载体
  1. 打造一流门户网站。向国内一流网站看齐,对标管理,改造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拓展手机版客户端,使之栏目更优化、功能更完善、特色更突出,成为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的主要窗口。2013年底前日点击量突破3万人次,力争早日突破5万人次,总点击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负责)
  2. 建立政务网站群聚合平台。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整合建立政府网站群系统,实现全市政府网站数据直接交换、信息资源共享。各区县政府要对门户网站实施改造,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数据对接。部门网站要逐步改造为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二级网站,未建网站的部门要在今年9月底前建立网站。建立全市电子政务综合平台,统筹建设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互动参与、电子监察等共享服务、协同运行(市政府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3. 建立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乡镇(街道办)、村(社区)要统一标准和形式,设置政务公开栏、信息查阅等设施。按照统一平台、统筹实施、分级保障原则,建设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聚合平台,建立乡镇(街道办)网页群(市监察局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
  4. 拓展户外电子传播平台。市、区县要分级在城市重要广场、重要街区设置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实时发布政务信息、时政新闻、公告公示和应急预警信息,直播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展播城市形象宣传广告(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5. 建立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平台。各级政府要在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询场所。各级政府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设置文件查阅点、信息公告栏、资料索取点、电子信息屏等,方便公众检索、查询、复制政府信息(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6. 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平台。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设立信息查阅场所,完善公开栏、显示屏、触摸屏等办事公开载体。要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基础,整合教育、医疗卫生、公用事业、交通出行等领域资源,统一建立办事公开聚合平台,集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上网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晓明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贺文涛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贺文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按照工作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专题报告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政务公开工作。要通过举办专家研讨会、市民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突出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把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标准,加强检查指导和督查督办,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建立问责机制,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警示、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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