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13-00346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发〔2013〕30号 | |
发文日期: | 2013-05-14 | 发布日期: | 2013-05-15 16:30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政府机关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流程,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从2013年开始,时间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间,见习时间为1个月左右。2013年暑假期间,安排大学生在市政府机关见习,时间为7月中旬-8月中旬。
二、遴选原则与条件
(一)遴选原则:自愿报名,择优双向选定。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3、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4、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遴选数量
遴选数量根据政府机关、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2013年拟遴选50名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
四、组织实施
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团市委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制定实施细则,确定见习学生人数、见习岗位、名额分配和见习管理等事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见习大学生的整体工作。市教育局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工作,市人社局、团市委负责联系大学生见习单位,并做好大学生见习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见习单位对大学生见习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结合见习大学生在读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
2、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做好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管理工作。
3、见习大学生不单独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独立处理重要、敏感文件,不参加接待、庆典等活动。
4、大学生见习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费用由大学生见习所在单位同级财政部门承担。见习单位给大学生提供必需的食宿和办公条件,并给予适当的生活和交通补助。
六、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总结报告,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鉴定材料,连同总结报告一并反馈至联合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工作小组办公室对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大学生发放证书,并将相关材料送教育行政部门及选派高校备案。
对在我市参加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的学生,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为其建立见习档案。见习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毕业后,自愿参加我市及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