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3-002540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3〕20号
发文日期:  2013-04-15 发布日期:  2013-04-18 14:00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18 14: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25号)精神,切实改善我市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体〔2013〕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计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营养计划的重要意义
  实施营养计划,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民族素质、优化人力资源的必然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安全”的原则,稳步实施,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对象。全市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不含县城)。
  (二)供餐内容、模式。营养计划以提高学生营养水平为目的。暂不具备午餐供应条件的学校,通过加餐为学生增加营养。其中,营养午餐是指在学生午餐中增加肉类、鸡蛋、牛奶、蔬菜、水果等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营养加餐是指学校在课间或早餐中,为学生提供鸡蛋、牛奶为主,其他营养食品为辅的食品。各区县主要采取以下三种供餐模式:
  一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有学生集体食堂的学校,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食堂规模不能满足为全校学生供餐的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营养午餐由学校食堂提供;对走读学生实施牛奶、鸡蛋和其他营养食品加餐。
  二是各区县建有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的,对纳入配送服务范围的学校,由配送中心配送营养午餐或加餐食品。
  三是学校无食堂,且不在区县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服务范围之内的,可通过区县级政府统一采购牛奶、鸡蛋和其他营养食品等加餐形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
  (三)定额标准和执行时间。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800元,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四)资金分担。我市各区县均为全省实施营养计划的试点区县,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照3︰3.5︰3.5的比例分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营养计划实施工作。区县政府是营养计划的实施主体,负责制订本区县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因地制宜推进营养计划实施。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计划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年度计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对食品价格监督检查。农业、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严格管理供餐企业准入和退出。质监部门负责监管供餐企业食品生产,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制定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标准,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实施营养计划的宣传引导工作。监察、审计部门对营养计划实施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积极参与推进营养计划工作,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学校负责营养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实行“营养计划”校长负责制,按照有关标准,建设好学生食堂,完善设施设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组织好学生就餐,让营养计划成为家长放心、学生满意、社会认可的民心工程。
  (二)加大工作力度,改善就餐条件。各区县要统筹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资金,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加强学生食堂建设。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要结合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加强农村学校食堂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解决好待遇等问题。
  (三)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各区县要积极开展营养计划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环节的安全。建立健全学校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学校食品准入标准和条件,健全食品在配送、加工及质量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考评制度,让学生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
  (四)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规范管理。各区县政府要严格按比例落实好营养计划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投放到位。建立和完善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杜绝套取和虚报冒领补助金行为的发生。督促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透明。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营养计划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准确解读营养计划政策,赢得理解和支持。要高度重视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注重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对营养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焦点问题和事件,要及时正面回应,公布事实真相,避免造成被动局面。
  (六)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各区县要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营养计划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布营养计划相关信息,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泛监督。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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