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3-002170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3〕15号
发文日期:  2013-04-07 发布日期:  2013-04-09 14:48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09 14:4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铜川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陕西省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铜川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现提出我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为重心,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努力为我市建设经济强、文化兴、生态美的全国知名休闲养生城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机制。
  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研究部署,夯实工作责任,做好督促协调及指导工作;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积极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责任考核的实效性。(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切实抓好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抓好第二批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区县,要积极申报,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创建达标。研究制订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对创建达标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按示范标准进行评估,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资格。(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落实人员编制,充实法制机构队伍,保障工作经费,保证机构人员编制到位、财政经费充足。进一步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科(室)建设,着力构建行政机关内部推动依法行政的主导力量。(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要严格依照程序规定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保障决策合法科学,最大限度减少失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作出决策的同时,应制定风险化解处置预案。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的行为以及造成决策重大失误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员责任。尚未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年内建立。(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扩大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增强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度,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公众旁听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专业服务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行政决策中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作用,为行政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认真贯彻执行《铜川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操作流程,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未经备案审查、未经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组织评估后重新发布实施。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试点。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对涉及社会管理、民计民生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要及时跟进组织评估,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负责)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争今年完成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市、区县行政服务中心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实行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要理顺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行政审批事项的主管部门要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办结率。改革行政审批方式,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等方式,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市监察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研究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做到部门职责与其执行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保证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体系,严格财政预算管理,实现财政预算管理和罚缴分离。对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扩大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重点推进财政资源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快实行部门预算公开。拓宽公众意见反映和诉求渠道。各级行政机关要扩大网上办公范围,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查询、办事、提出意见建议。重视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及时回应民声民意。(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对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采取听证方式进行审理。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内部流程管理,强化行政复议决定书说理,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加大复议案件纠错力度,积极运用调解方式结案。(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负责)
  逐步推进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大力推行仲裁制度,加强对仲裁工作指导,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民商纠纷中的作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负责)
  (八)强化依法行政监督。
  组织好依法行政监督,灵活运用各种方式,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工作的监督,加强专项监督,提高监督效能。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及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负责)
  各级政府要把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明确分值科学设定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区县政府负责)
  积极推进绩效管理监察,完善行政问责机制,依法依规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提高行政效能。(市监察局负责)
  (九)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讲座等活动不少于3次;各区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学法活动。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有效提高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负责)
  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察和测试情况应当作为任职依据。(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法治氛围。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多方式、多渠道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社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区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把依法行政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明确具体分值。
  (二)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新举措,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政府法制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责,组织好推进依法行政的监督,在开展依法行政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监督,提高监督效能。对影响重大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依法进行处理。
  (三)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要及时跟踪掌握本工作要点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任务落实。


网络编辑:机要科
信息审核:机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