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2-004304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2〕90号
发文日期:  1900-01-01 发布日期:  2012-09-1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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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17 15:3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1日           


铜川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5号)和全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文化兴、生态美的全国知名休闲养生城市的目标,加快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进程,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彻底解决农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问题。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广电实施、乡村落实、整村推进的原则。各区县政府负责制订区域内“户户通”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协调组织、监督检查、全面主导工程建设。采取整村推进办法,逐村逐户安装“户户通”设备。
  (二)坚持群众自愿、长期受益的原则。不搞强行摊派,严禁违规收费,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免费提供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基本节目,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普惠共享、长期受益。
  (三)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工程实施和移民搬迁、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优先实施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的区县、连片扶贫开发区域和移民搬迁新村。
  (四)坚持统一管理、规范运营的原则。建立与全省统一的技术体系和管理运营体系。“户户通”只限在批准的服务区域内入户,对已通达有线网络的乡村,不得安排“户户通”设备。对因农户居住分散、入户率较低、3年内难以实现有线电视入户的乡村,可逐步推广“户户通”设备。加强区域管理和用户管理,严格实行接收设备销售专营制度,做到卫视、有线和无线协调有序发展,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
  三、目标任务
  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区域3.92万户(其中耀州区20404户、王益区1565户、印台区4796户、宜君县12438户)的“户户通”设备安装。
  四、筹资办法
  我市“户户通”原则上采用单模基本型,可收听收看到包括中央台、陕西台在内的30多套广播电视节目,在无线覆盖有效范围内可收看到本地无线电视节目。单模基本型接收设备成本为每户400元(实际价格以政府采购结果为准),由受益农户自主购买,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0元,省级财政补助100元,市、区县财政补助100元(市级财政承担设备补助50元,区县财政承担安装费50元),农户承担1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赵晓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建荣、市文化广电局局长鱼福昌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户户通”建设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要站在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的高度,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在设备销售、安装等环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资金投入。市、区县财政部门应按照省上《广播电视户户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分别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户户通”配套资金的筹集和划拨,于今年10月底前将配套资金足额上划省广电局“户户通”账户。要重视工程建成后的服务管理、运行保障,将“户户通”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户户通”设备进行维护维修,确保实现长期通、优质通。
  (三)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实施“户户通”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服务功能和工作进展,使这项惠民利民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进而把这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共同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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