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2-001988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2〕42号
发文日期:  1900-01-01 发布日期:  2012-04-2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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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12年政府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24 16: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2012年政府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铜川市2012年政府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政府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为把铜川建设成经济强、文化兴、生态美的全国知名休闲养生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省要求,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政策导向和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二)加强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要围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目标,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畅通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及时规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乱收费等不法行为。要加强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对擅自挪用征缴资金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农田水利工程、节水改造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加强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制度;督促各区县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责任。
  (四)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建设进度,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严肃查处骗租骗购、变相福利分房和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性住房等行为,推动建立有效运营监管机制。
  (五)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抓好“十二五”节能减排新增指标的任务分解和工作落实,严格目标责任和管理;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整治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对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六)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土地与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土地审批供应管理,深化土地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矿产开发秩序整顿规范工作。
  (七)加强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对专项投资项目和科技计划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执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八)加强对全市“科学发展双十行动”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2012年铜川经济转型十大项目、民生十大工程项目的推进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并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九)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抓落实、促发展”专项督查年活动,认真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对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十)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十一)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推进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十二)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中损害农民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十三)坚决纠正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和学前教育高收费、乱收费以及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重点规范中小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继续推进和完善药品“三统一”采购制度,纠正和查处诊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继续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坚决防止和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
  (十四)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并实现“零增长”。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以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创新行风热线,全面开展纠风巡查工作,不断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十五)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好国土、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以及资质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着力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规章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等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主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
  (十六)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节庆活动、公祭类纪念活动、党政机关及其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的研讨会、论坛等的监管,将举办博览会、体育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研究制定规范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十七)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坚决减少公务用车总量。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国有企业用车的配备使用,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
  (十八)建立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和核查评估、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任务审批和证件的管理,严肃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典型案件。巩固和扩大“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十九)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等。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二十)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处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严厉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深挖彻查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五、推动政府管理创新
  (二十一)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在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开展对重大公共政策、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和专项工作的绩效评估。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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