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2-00114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12〕15号
发文日期:  2012年03月13日 发布日期:  2012-03-13 15:24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3-13 15:2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金融办 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


  2012年是《铜川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09-2012)》实施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各项建设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增强铜川金融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高效政府。
  (二)引导和鼓励信贷投放。认真贯彻落实铜川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修订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转型十大项目”和“民生十大工程”不断增加信贷投放,用足用好信贷规模。出台有关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市政、金融、能源等领域。
  (三)强化金融生态环境指标评价。把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指标评价结果列入对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约束功能,齐抓共管,形成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合力。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所负责的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列入每年固定统计数据项,于统计年度的次年3月底前报市金融办进行汇总整理,作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帮助金融机构清减不良贷款。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法律、行政等措施,限期清理公职人员拖欠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担保贷款。要规范企业兼并、破产和重组,严厉打击各类套取、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发挥政府和公职人员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中的示范作用。
  (五)保障金融机构正常合规经营。对金融机构户外广告牌匾、停车位等,城管、交警等部门要减免费用,从优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以单位的大额存款储存或转移相要挟,索取合法存款利息收入以外的其它好处,违规干预金融机构的正常业务活动,不得强行向金融机构摊派、推销商品或拉取商业赞助等。
  (六)建立健全经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发展改革、工信、科技、农业、商务、招商等部门要与市金融办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报送经济信息,特别是招商引资和铜川重大建设项目方面的信息。市金融办要建立金融网站,搭建项目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项目信息,帮助金融机构早发现、早介入、早审批、早投放,更好地支持项目建设。
  二、营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
  (一)依法惩处破坏金融秩序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金融保险诈骗、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到金融机构寻衅滋事、无理取闹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特别要加强对银行、保险网点和自助设备的日常巡查,为金融机构提供安全保障。
  (二)合力维护金融债权。司法部门要与金融部门联合开展以查处逃废金融债务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对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切实提高金融案件的审结率和执行率。工商部门要运用登记、年检等手段,对负债数额较大或对企业破产、吊销负有直接责任的自然人,坚决不允许担任各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支持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
  (三)建立金融涉诉案件协调机制。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要与市政法委建立金融案件诉讼及执行情况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沟通交流金融案件的诉讼和执行情况,构筑起政府、金融机构与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金融维权绿色通道”, 简化金融案件涉及资产的处置工作流程,减免相关费用,支持金融机构降低不良资产处置成本。
  三、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整合各有关部门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结合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将相关的审批、处罚等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同时,大力倡导绿色信贷,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各有关部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行政资源,形成政策合力,推动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采取征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评定十佳诚信企业等方式,培育一批守信用、有市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给予金融支持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正向激励。
  (三)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有效整合各涉农金融机构征集的农户信贷信息,进一步拓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农村的覆盖面。结合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际,建立涉及国土、住建、农业、社保和公安等部门信息的农户基本信息数据库,与涉农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完善农村信用主体的评定办法,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四)加强金融诚信建设。推动辖内各金融机构签署《金融机构诚信服务公约》,在加强金融行业自律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发挥金融机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营造良好的信贷投放环境
  (一)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及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要引导各金融机构用足、用活金融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及民生领域的有关政策,科学设计贷款流程和业务手续,把对“三农”、中小企业及民生领域的信贷倾斜作为优化信贷结构的具体措施,确保信贷投放不断增长。
  (二)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信贷形式,不断推出贷款新品种,灵活信贷投放方式和途径,适当放宽抵押资产范围,探索采用无形资产、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大棚、林权、艺术品、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多种抵押方式,较好地解决借款主体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
  (三)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由市金融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制定促进铜川金融中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担保、会计、律师、评估、评级、咨询以及资格认证等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出台优惠政策,培育和引进一批知名度较高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不断提升金融中介服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金融稳定工作机制。由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会同市金融办、铜川银监分局,组织建立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分析金融业运行情况,评估金融风险,提出防范化解风险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提高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及化解效能。辖内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内控建设,积极探索内部信贷评级和第三方专业评级结果的综合应用,不断提升信贷风险防控能力。
  五、营造良好的智力和舆论环境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普及现代金融知识,增强公众现代金融意识,培育信用文化,切实提高公众金融素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局面。要不断完善社会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激励机制,大力宣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先进典型,曝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和个人,形成“守信者时时方便,失信者处处制约”的信用环境,建设“信用铜川”,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智力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


网络编辑:amdi
信息审核:屈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