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07089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住建发〔2020〕77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22 15:22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市地震局)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
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5-22 15:2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住建局、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市质安站,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按照市安委办《铜川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方案》要求,我们制定了《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 


铜川市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市安委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工作部署,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执法重点,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解决安全生产执法“宽、松、软”问题为突破口,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增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从2020年4月下旬至7月底,集中3个月时间,在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投入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习惯性违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执法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重点执法内容
  1.企业的市场行为情况。集中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等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费用未依法提取和使用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检查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招标,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总承包单位和监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业务,建筑工人实名制制度落实情况,项目班子成员到岗履职情况;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行为。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重点查处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未经批准、手续不全擅自开工建设,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塔吊、架桥机等工程机械“带病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3.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等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建立情况,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教育宣传和落实情况。
  三、阶段安排
  (一)安排部署、明确任务阶段(4月下旬)。各区县住建局、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市质安站要结合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具体执法时间和企业名单。并将工作计划报市住建局。
  (二)各尽其责、严格执法阶段(5月上旬-7月上旬)。要按照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明确区县住建部门和市质安站的执法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并对开展情况进行执法督查,督促企业及时消除违法行为,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三)总结工作、提升能力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要全面认真总结集中执法行动的经验,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水平。各区县住建局、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市质安站于5月28日、6月26日及7月27日前分别将集中执法行动阶段情况及总结报市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部署。各区县住建局、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强化领导,周密安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本地集中执法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执法精准。要明确专人协调日常工作,按时报送行动统计报表,切实把集中执法行动落实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各区县住建局要依托区县级住建和城市管理执法一体化办公特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合理确定执法企业,既要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又要做到高危企业执法全覆盖。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处罚,该罚款的必须依法足额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同时,也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积极督促企业自觉依法生产经营。
  (三)落实责任,督查问责。按照《铜川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市住建局将适时开展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集中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执法督查。对于在执法中发现存在“人情执法”、“关系执法”和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执法人员,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存在执法走过场、“宽、松、软”、不精准、“一刀切”等突出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对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等行为以及“零执法、零处罚”现象突出部门,将适时进行通报批评。
  (四)畅通信息,营造氛围。市住建局将建立工作信息和月统计制度,各区县住建部门要明确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及时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和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畅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提高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专线知晓率,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形成群防群管的社会氛围。

 
  联 系  人:市住建局建管科   尹妍妍  
  联系电话:3189522
  手机号码:18992903360
  邮       箱:1512239795@QQ.com

  附件:
  附件1:铜川市住建系统集中执法行动工作联系表.zip  
网络编辑:袁琪
信息审核:袁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