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0-005551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水规计发〔2020〕5号 | |
发文日期: | 2020年04月20日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17:4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水务局 |
耀州区、印台区、王益区水务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0〕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河流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现将2020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共计下达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520万元,其中耀州区780万元(清算资金),印台区420万元,王益区漆水河王家河镇段防洪工程320万元(清算资金)。本次计划下达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均要求于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省级投资计划。
二、请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印发的《水利发展资金使用办法》(陕财办发〔2018〕17号)及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切实加快计划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区要在收到资金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资金后根据合同约定、工程签证等将资金及时支付给参建单位。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贪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办财务〔2016〕121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有关精神,本次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
四、各区要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组织项目实施,严禁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否则一律不得将所发生费用列入竣工决算;要落实政府指导监督、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第三方质量检测跟进等各项质量管控措施,检查度汛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其它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并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五、各区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严格遵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对于实行报账制的区,也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并对每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行分账核算。
六、各区财政、水务部门应按照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印发的《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8〕6号)有关要求,对照下达治理任务,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年度终了,要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上报市财政、水务部门。市财政、水务部门将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省财政厅、水利厅。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水利厅将组织开展专项转移支付年度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
七、各区水务局要加强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更新水利投资直报系统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系统,并向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报送有关统计和财务报表,省、市水务、财政部门将视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稽查抽查。
附件:2020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投资计划表
铜川市水务局
2020年4月20日
2020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划主体工程投资 |
批复总投资 |
其中:扣除工程占地及补偿费用的总投资 |
已安排投资 |
本次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 |
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长度任务(公里) |
备 注 |
|||
小计 |
中央 |
省级 |
|||||||||
一 |
铜川市 |
|
1959.66 |
1796.33 |
1400 |
1220 |
180 |
1520 |
3.8 |
|
|
1 |
耀州区 |
|
|
|
|
|
|
780 |
2 |
清算 |
|
2 |
印台区 |
|
|
|
|
|
|
420 |
1 |
|
|
3 |
王益区漆水河王家河镇段 防洪工程 |
|
1959.66 |
1796.33 |
1400 |
1220 |
180 |
320 |
0.8 |
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