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04706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教发〔2020〕38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08 14:39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铜川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4-08 14: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陕教明电〔2020〕2号)精神,3月30日、4月7日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相继开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其他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错峰开学
  4月13日全市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四至六年级开学。4月20日小学一至三年级开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不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正式开学前,中小学校按要求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
  各区县教科体局要在区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教育部门主管责任,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周密部署开学工作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三、细化学校管理
  各区县教科体局和学校要按照《铜川市普通中小学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方案》《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保障。集中开展环境整治、通风消毒、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全员培训及教学准备等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日报告""零报告"、健康监测、因病追踪等制度。细化错峰上学、错峰就餐、错峰放学等工作方案和流程,精准报告返校师生身体状况,加强走读师生管理和动态监测,确保开学平稳有序,开学后教学秩序良好。
  四、开展专项督导
  各区县教科体局要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开学标准要求,对辖区学校进行全面排查核验,及时整改问题,专项指导学校开学准备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防疫知识,指导学生科学防护。教育引导未返校师生如实报告旅居史、健康状况、未返校原因等信息,确保各区县、各学校开学后信息畅通,确保每一位进校人员健康安全。加强对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引导,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正面宣传,培养阳光自信的意志品格,提升应对疫情负面影响的能力。


                                  铜川市教育局
                                    2020年4月7日



网络编辑:郭玲玲
信息审核:李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