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0-002405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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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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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 |
铜水发〔2019〕222号 |
发文日期: |
2019年12月26日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18:03 |
公文时效: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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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水务局 |
关于下达2020年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0-02-18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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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区、宜君县水务局:
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19〕1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70万元,用于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要求,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二、本次安排的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为《灾后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已备案项目,且均开工建设的水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办财务〔2016〕121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有关精神,本次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可统筹使用。
三、灾后薄弱环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由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各项目县(区)要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生态环保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各区县水行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四、请各区县财政、水利部门按照财按照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印发的《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8〕6号)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年终时,各县(区)要客观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形成相应的评价结果,按要求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并上报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在区县自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各区(县)要加强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时向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报送有关财务和统计报表。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将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后续资金申报安排的依据。
六、预算文件已以铜财农〔2019〕119号另文下达。
附件:铜川市2020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表
铜川市水务局
2019年12月26日
铜川市2020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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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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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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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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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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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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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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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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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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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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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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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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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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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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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安磊
信息审核:聂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