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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XXGK-2019-017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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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 |
铜城执发(2019)200号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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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11-21 09:24 |
公文时效: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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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11-2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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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建局、新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铜重污染天气办发〔2019〕7号),11月21日至28日,关中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可能出现连续2-3天重度污染。21日至23日,关中地区处于高压后部,近地面以高湿、静稳气象条件为主,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24日白天,受冷空气影响,可能改善至轻度至中度污染。24日夜间至28日,可能转为弱气压场控制,扩散条件再度转差,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于11月20日16:0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21日14:00时前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住建局、新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行)的通知>(铜城执发〔2018〕308号)要求,启动(橙色)预警,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防控雾霾天气影响,降低污染,保障群众健康。
二、各区住建局、新区建设局要督促出土工地、拆迁工地、渣土清运、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督促全市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强化道路洒水、喷雾抑尘、清扫保洁各项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
三、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职人员于预案启动后每天下午16:00 前报送当日应急响应工作执行情况,并于响应终止后5日内上报本单位工作评估报告。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11月20日16:00时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建筑弃土消纳场停止接收弃土,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施工单位在土石方或建筑垃圾运输中污染道路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三、全面取缔占道露天烧烤摊点。
四、停止一切市政维修工程(抢修除外)。
五、加大城市主次干道洒水抑尘及清扫保洁力度,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洗扫”等模式,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天至少增加1次机械化清扫作业,主次干道每天至少增加2次洒水冲洗及喷雾抑尘作业,特别是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喷洒。
六、加大生活垃圾及树木落叶清运力度,增加清运频次,坚决杜绝焚烧落叶行为。
网络编辑:袁莹
信息审核:刘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