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3-000448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教发〔2013〕20号
发文日期:  2013-01-28 发布日期:  2013-02-01 17:18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铜川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创佳评差”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3-02-01 17:1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教育局、新区教育分局,市直各学校:
  2012年,我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按照省委教工委和市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陕西省《实施意见》和我市《决定》为根本,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教育战线中心工作,经过广大干部师生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了新进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为载体,以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为动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在各项工作改革创新上取得了新成效。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展了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演讲、讲故事及征文比赛、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了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为了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把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创佳评差”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根据2012年年初与各区县、市属学校签订的精神文明建设“创佳评差”目标责任书,通过认真检查评比,市教育局决定授予王益区教育局等7个单位为2012年度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创佳评差”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各单位可在经费许可的情况下给予干部职工一定数额的奖金。
  市教育局希望,这次受表彰的单位和学校要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适应新形势,创造新经验,再上新台阶。同时,号召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陕西省《实施意见》和我市《决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巩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做好本区县本单位的工作,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铜川市教育系统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创佳评差”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铜川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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