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2-001289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教发〔2012〕63号
发文日期:  1900-01-01 发布日期:  2012-03-19 18:04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铜川市教育局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2-03-19 18:0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及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构建中小学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促进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教研人员,重点是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广大教师(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
  全市拟评选教学能手60名,其中含推荐陕西省教学能手人选37名,请各区县、局属有关单位按照《铜川市教学能手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指标推荐人选。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师德师风考核优秀。
  (二)个人素养。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对所任学段和学科的课程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教学特色鲜明,有比较成熟的教学经验,教学功底扎实。
  (三)教学实绩。能很好完成本学段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显著。
  (四)研修能力。能承担校本研修任务。近三年内,多次承担县(区)级及以上公开课;近三年内,至少有两篇学科专业论文在县(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由教育部门组织)。
  (五)职称要求。原则上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学二级、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在三年以上,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教研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
  (六)优先条件。在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项;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表彰奖励的教师,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1.第一阶段:2012年4月10日—4月25日校级评选推荐。学校成立由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经个人申报、科(组)提名,资格审查,并组织评选活动。拟定学校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局。局属单位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2.第二阶段:2012年4月26日—5月15日区县级评选推荐。各区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专家及有关领导组成。通过开展区县级评选活动,经区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第三阶段:2012年5月16日—6月1日市级评选推荐。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见附件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过开展市级评选活动,经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第四阶段:2012年6月30日—7月10日省级评选认定。
  五、评选办法
  1.由各级学科评审小组对推荐的教学能手人选,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进行说课答辩、上课并对其综合素质进行打分考评,评选出推荐人选,经同级评选领导小组审查后,确定上报。
  2.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说课答辩、上课内容均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评选细则由同级考评领导小组制定。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说课答辩、上课评分标准(见附件3-1,3-2)。
  3.市教学能手各学科评审组评选后,经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市级教学能手拟定人选进行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授予铜川市教学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确定“陕西省教学能手”推荐人选。
  六、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本次评选活动的有关文件,成立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坚持原则。必须层层选拔,严格审查资格,认真执行评选办法;坚持公开、公正,质量第一;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推荐人选。
  (三)统筹兼顾。应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校,特别要关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科教师在各级评选活动中所占比重。
  (四)检查督导。市、区县领导小组要分别检查和督导区县、校开展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全过程。凡未按照“评选程序和办法”执行的单位和部门,一经查实,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参评成绩。各区县、局属单位在评选过程中,有好的经验及做法,请及时与市评选领导办公室联系。
  七、培养与奖励
  1.从2012年起,凡参评高一级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五十岁以下),原则上应具有“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陕西省教学能手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以优先晋职,并免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2.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教师,必须参加一次高层次专题培训,并在教师队伍建设及校本研修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在绩效工资中建立骨干教师津贴,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教师,可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由学校按月发放。
  八、报送要求
  (一)各区县、局属有关单位需向市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
  1.《铜川市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4)(一式3份)。
  2.推荐人选的材料(一人一袋,封面打印材料清单)。包括:①《铜川市教学能手审批表》、《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一式4份(附件5,A4纸双面打印);②本学科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底任选一个单元的电子版教案 (教师进校、教研人员不作要求)和个人校本研修计划,获奖成果及证书的复印件;③提交本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④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名需注明姓名、单位;⑤各区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在评审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确认。各区县上报的教学能手审批表用Word文档保存,推荐人选一览表用Excel表保存,所有材料以纸质及电子版两种形式同时报送。
  (二)报送材料期限
  请各区县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务必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相关附件,请登录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刘金玲 0919—3192396
  电子邮箱:871802766@qq.com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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