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对《实施意见》本身无修改意见,建议《实施意见》在执行中,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建立完善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机制,完善相关系统设置和维护,严防个人信息泄露,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市教育局:建议“全面加强校园诚信教育”内容中责任单位增加铜川市职业技术学院。
团市委:“建立重点领域个人信用记录”涉及注册志愿者,团市委只负责青年志愿者的工作,不能将注册志愿者全部覆盖。
市财政局:“建立重点领域个人信用记录”中市会计局只负责会计师报名考试,考试通过人员在市人社局申领会计证书,会计师的信用记录将在市信用管理办公室的推动下,积极建立。
市工信局:建议责任部门去掉市工信局。
市检察院:“建立重点领域个人信用记录”中应加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相关内容,此项业务现由检察院负责。由于监察体制改革,目前尚不能及时归集相关信用信息,待顶层设计完成后确定此项业务责任分工。
市质监局:建议“建立重点个人信用记录”责任部门删除市质监局。
市金融办:建议将“‘推动诚信纳税贷’服务向个人创业者倾斜和服务”修改为“探索‘诚信纳税贷’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