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汇总情况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0-31 16:0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17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征求了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等单位的意见。共收到复函5份,反馈意见1条。该条意见为:
  市财政局建议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以下顺序保障基金支付:
  (一)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的存款。
  (二)转让或提前变现基金投资产品。
  (三)财政部门给予补贴。
  (四)在财政给予支持的同时,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报批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或待遇支付政策。  
  经研究讨论,我局对收集的该条意见予以采纳,对《铜川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后形成了送审稿。

 2017年10月31日 

网络编辑:乔诚
信息审核:张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