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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7-08 16:3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 别:A

签发人:田卫东

马军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扶持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提案》(第18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局作为产品质量主管部门,历年来对农产品品牌的建设工作也十分重视,做了较多的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将该提案中涉及的我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标准引领品牌高质量建设
  质量是决定一个品牌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我市完成了《矮化密植苹果园水肥一体化技术规范》《大樱桃果蝇生态防控技术规范》《耀州花椒》等多项涉农市级地方标准的审定和发布,对我市农产品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指导并推动《国家级青年蛋鸡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省级玻璃温室草莓生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省级矮化密植樱桃种植标准化示范区》等10余个项目列入国家级和省级农业和农村领域标准化示范建设项目。指导立项单位在实施国标、行标、地标的基础上,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企业标准,构建支撑和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我局将继续通过组织和指导我市涉农产品单位,以制定各级各类标准和参与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为手段,助力农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
  二、以商标和认证助力品牌建设
  一是加大商标对品牌推动作用的宣传。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品牌象征着品质。正如提案中所述,我市农业经营户的商标、品牌创建意识不强。为改善这一现状,结合工作职能,为了增强广大经营户的商标意识,将充分多种媒体渠道,通过开辟专栏、刊登公益广告、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乡村、农户积极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商标意识,形成“以发展工业产品的思路考虑农产品,用商标战略的理念经营农产品”的新观念,增强涉农企业、农民申请注册商标的自觉性、主动性,激发和引导他们走品牌农业之路,营造我市深入推进品牌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对商标注册和认证提供高效服务。对我市名、优、新、特产品未申请商标的,对其产品申请商品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进行分类指导,对商标申请注册前的查询工作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与指导帮助,提高商标申请注册效率;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鼓励、热情引导、周到服务相关企业申报有机产品认证,使生产企业通过申请、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提高竞争力、打造大品牌、创造新效益。
  三、以监管保护品牌发展
  目前,我市农业经营者品牌保护意识不强,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足。非法使用品牌商标事件时有发生,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阻碍了我市涉农品牌的建设。为了做好我市农业品牌保护工作:
  一是我局将加强线上与线下的企业监管,督促市场经营主体与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进行主体登记,依法依规进行企业信息公示。同时对线上线下企业广告进行监管,发现违法广告和违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地方农业品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平稳发展。
  二是对涉农商标侵权行为严重的领域及范围,组织开展联合打假和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农重点企业在省外、市外、县外被侵权的,将积极向省市场监管局和市政府汇报,加大维权力度,切实保护我市农业品牌合法权益。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农业、林业、果业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打造农业品牌的合力,推动我市农业品牌建设。市市场监督局对您所提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希望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