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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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5-16 23: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  别:B

签发人:田卫东


冯艳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提案(第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食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高度重视农村食品监管安全工作,通过不断健全法制,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食品安全形势日趋向好。《食品安全法》经过修订,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任务、规范执法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特别对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增强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近年来,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坚持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通过落实网格化监管、建立落实进销货台账、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安全监管巡查制度以及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等形式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管职责职能不断调整,机构设置、监管队伍以及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等在不断变化,导致了一些实际问题的产生。正如您提到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监管不到位、农村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问题和不足仍然一定程度存在。根据您的提案意见,我们将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管任务
  2016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39号),明确了各级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各区县、新区管委会要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街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级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制,细化考核指标,加强对各区县、新区管委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评议。近年来,各级均较好的落实了这一要求,并且在考核中加大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分值,引起了高度重视。同时原市食药监局坚持通过季度督查的方式对各区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督办,对存在问题下发了督办通报,促进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了农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因为乡镇(街办)目前内设机构原因,事务繁杂,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数少、专业水平低,执法设施设备、执法车辆配备不到位,一定程度造成了监管力度不到位甚至监管缺失。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政府要求,全面落实《铜川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各区县、乡镇街办完善综合协调机制、明确机构、定员定责,不断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确保经费保障,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在新一轮机构改革过程中,我们将积极争取能够切实强化基层市场监管所监管职能的机构设置,确保执法监管队伍稳定和行政执法专业化。
  二、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严格把关。督促指导各区县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许可申请资料受理及现场核查等过程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从严把关,以确保获证单位符合标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二是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市、区县、乡镇(街道办)食品监管网络作用,切实做到网格化监管不漏点、格式化检查不漏项、痕迹化监管有证据。同时明确监管人员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加大检查频次。注重检查进货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制度的落实、散装食品的“三防”措施和假冒伪劣食品,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继续对农村的超市、食杂店进行风险分级和信用等级评定。
  三是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近年来,持续组织开展了以“清源”“净流”“扫雷”“利剑”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农业、工商、食药监以及公安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既落实各自职责,又密切配合,共同发力,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年初,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及时组织开展了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为目的的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活动。迅速开展地毯式清理排查,查处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严厉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市公安局根据排查线索,依法捣毁新区袁家村于xx生产假冒伪劣“莲花味精”黑窝点案,涉案金额17万元,社会反响强烈。连续多年来,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我们将继续以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食用油、蜂蜜制品、肉及肉制品、茶叶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类,以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产品标识等信息的行为,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整治活动,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同时也将坚持在每年春秋开学之际,联合教育等部门,持续开展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大检查。
  四是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按照市政府关于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管员队伍的要求,2017年市食药监局出台了《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各区县、乡镇(街办)积极落实,目前全市协管员队伍达360余人,市、区县财政每年各补贴20余万元,有效保证了协管员队伍的稳定性。协管员队伍在及时发现提供违法信息特别是在家庭举办50人以上宴席备案登记工作方面发挥了极大作用,形成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道屏障。关于农村“流动餐车”的管理,我们将按照《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规定,继续通过加大对农村家庭举办50人以上宴席登记备案和监管力度,从加强健康证管理入手,予以规范。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督促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乡镇(街办)继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农村超市、食杂店、小作坊生产经营者、食品小摊贩以及市场开办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坚持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培训一次以上。坚持在检查过程中宣传新政策,讲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规范经营水平。向社会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6日
网络编辑:于冬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