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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05-16 23:2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  别:B

签发人:田卫东


罗红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建议》(第7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情况
  2018年,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我局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牵头实施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工作为切入点,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全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截止2018年年底,全市市场主体72913户,其中企业12512户。
  一是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全年为32085户市场主体办理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全市52596户市场主体实现了“多证合一”。二是扎实推进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按照《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工作行动方案》,制定了结合实际的具体措施,清理了市场主体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规定,制定了规范统一的企业开办流程。三是将企业名称库向社会公众开放,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实现企业名称当场核准。四是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推行不见面登记。通过“微信办照”、“网上办事”达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注册登记不见面。2018年市场主体新增27713户,同比增长272.9%,其中新增企业3144户,同比增长77.6%,两项增速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市场主体登记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设立登记时应当提交公司住所证明。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规定,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可以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目前我市在公司住所登记中,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8〕17号)要求,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度,市场主体在登记时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只需签署承诺书,并对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工作中,由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方式、人员力量、业务水平、经营者自身素质等因素影响,仍然存在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不准确、未及时更新等问题和不足。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意见,我们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营造宽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简化企业开办。一是简化企业名称核准程序,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自主选择,提高登记效率。二是推行不见面登记,优化网上提交材料方式,大力推进营业执照办理全程电子化。三是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三四是建立统一地址库(包括禁限用地址库),有效实现智能化管理及应用,具备选填、比对等基本功能,通过科技手段最大限度防止虚假地址注册。
  (二)完善企业注销制度。实行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双轨并行模式,对于未开业、开业后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简易注销渠道退出市场。一是压缩环节,取消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的程序,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企业无需再提交清算组备案的材料;二是降低成本,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三是缩减材料,明确企业注销实行形式审查,办理注销登记时不再提交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5份材料,仅提交《清算报告》等4份必需要件。四是强化简易注销,对于未开业、开业后无债权债务且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纳税人,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手续,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规范撤销登记程序,根据调查结论或相关部门的认定结论,更正登记业务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数据,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三)统筹推进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证照分离”监管改革。全面执行全国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对符合登记、备案性质且运行情况良好的,继续推行;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査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不符合登记、备案性质的,及时规范完善,各部门按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利用机构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新的职能,强化原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的职能,统筹全市监管领域抽查清单,制定较详细的抽查计划,加大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登记事项等内容的抽查次数,同时将抽查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对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依规办理变更登记的,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利用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这一平台,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真正做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6日
网络编辑:于冬
信息审核: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