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市场监管局
多城联动
  • |
返回主站

对政协铜川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37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05-16 23:2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  别:B

签发人:田卫东


李风玲、陈晓娟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商品监管的建议》(第137号)提案收悉。接到提案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专题研究
  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提案的办理提出了办理期限和要求。2月21日,原市工商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与政协提案人员召开了提案人员见面会,会议听取了提案人员对相关提案的要求和建议。4月9日,市市场监管局将提案交企业个体科办理。4月12日,企业个体科科长何玉梅与提案人李风玲、陈晓娟就提案的相关事宜进行对接,听取了提案人的新的意见和建议。4月中旬再次与提案人进行了对接,将提案的承办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二、基本情况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规范经济活动,保证商品质量安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法治、和谐的执法理念,坚持法律、经济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加强市场监管,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校园周边商品安全关乎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针对提案中校园周边商品质量问题,我局及时与各协办单位沟通,同时提请市食安办与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细化目标任务,落实监管责任。请各部门对学校周边区域商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摸底调查,切实掌握学校周边区域食品、学生用品安全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学校周边商品安全专项检查。同时将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上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性,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心和积极参与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对策措施
  (一)严格市场主体准入,规范校园周边经营主体资格,杜绝无证经营。以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基本执法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的工作原则,建立检查制度,从主体资格、商品质量、商标使用、广告宣传等方面入手,对辖区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建立辖区经营单位(含专柜)台账,实施动态监管和精准整治。严格小食品经营店的经营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照的管理。理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资格的店主和流动摊贩,予以清理和取缔,对非法经营的依法处罚,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加大力度,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进销货台账等制度,确保食品来源清晰可查,防止销售“三无”食品、“五毛”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在此基础上,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店显著位置悬挂监督量化公示牌公示,使经营者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对校园周边的超市、食杂店进行风险分级和信用等级评定。糖果、乳制品、辣条、油炸食品、膨化食品等各类小食品在青少年尤其是一些中小学生当中备受追捧。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辣条食品安全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执法人员以“3•15”晚会曝光的问题辣条食品和相关品种食品为检查重点,对全市小食杂店、超市、食品批发部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8人次,检查相关食品经营单位980家次,查扣下架问题食品1279袋,发现曝光的问题“辣条”食品6袋,对问题食品责令下架、停止销售。本次整治行动各级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全市校园周边食品质量稳步提升。
  (三)突出重点,强化校园周边文具用品检查和质量检测。加大对校园、幼儿园、农村镇、村、批发市场、商店、商场和超市文具用品专柜专区等检查查力度,要求各单位定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市局定期对各单位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情况督查,规范经营行为。同时要求在重点时间节点如开学季、“六一”儿童节、中高考期间,要组织执法人员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的文具、玩具等经营场所,依法监督商品经营者落实商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切实防止侵权假冒和不合格文具用品流入市场,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我局将适时向省局建议,加大对笔、橡皮、胶粘剂、笔记本、修正液、颜料、玩具、包书纸等与学生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抽检频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代表参与专项抽检工作,将抽检结果及时向代表反馈,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抽检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履行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经营者主体作用,树立“文明诚信光荣、欺诈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对学校周边达到创建要求的创建单位颁发放心消费单位牌匾,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消费者到放心消费单位选购产品。在市局网站、微信、报纸等媒体定期公开质量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对违法经营者信用的约束,达到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目的。学校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商品经营者的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督,发现经营者违法经营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强化案件查办,加大案件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教育、文化、卫计委、公安等部门的沟通,通报相关信息,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校园周边商品质量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从源头上封堵假冒伪劣商品。坚持在春秋开学之际,组织协调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商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利用12315诉求信息、日常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媒体反映的情况等信息,严厉查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销售“三无”产品和质量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并追根溯源,严查进货渠道,重拳严惩,净化校园周边消费环境。
  (六)加强消费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家长消费安全意识。一方面,积极协同教育部门,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相关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超市、食杂店、文具店经营者以及小摊贩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坚持在检查过程中宣传新政策,讲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过期商品退市等制度,提高经营者规范经营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以及执法人员走进校园等形式,指导学生科学饮食、理性消费,不断提高师生家长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营造良好的消费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市市场监管局对您所提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希望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6日
网络编辑:于冬
信息审核: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