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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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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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马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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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薪资调级进档的建议》(第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提案,第一时间就与您取得了联系,并详细询问提案中所涉及的问题。得知您反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长期不规范调级进档问题,并不是因工资政策执行不规范造成的,而是因为耀州区全区所辖事业单位没有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这一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下,耀州区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只能在相应等级的最低档位,耀州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长期不能调级进档,与其他区县同期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薪资待遇相差较大。这种做法确实严重挫伤了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薪资标准依据所聘岗位执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问题,2007年和2010年分别就《铜川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铜人发〔2007〕25号)和《铜川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铜人社发[2010]102号)下发了岗位设置的相关文件。
耀州区一直未落实这一问题引起了我局的高度重视,并且与耀州区人社局进行沟通。建议耀州区人社局选择个别单位作为试点来推行岗位设置,逐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我局也会在政策咨询,方法指导上给予支持。
以上是我局对您的提案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衷心感谢您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资调级进档问题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人社局 电话:0919-3185692)
网络编辑:郭永刚
信息审核:郭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