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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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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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马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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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的提案》(第157号)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和创业大街的优惠政策需有延续性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财政投入持续加大。2018年市财政投入556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创业大街,目前已投入运营。2019年,市级财政已配套到位1685万元,500万元配套资金正在进行预算追加,比2018年增加1347万元,增长160.74%。宜君县财政已配套到位,其他区县预计4月底前配套到位。201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409人,完成目标任务8000人的130.11%;城镇登记失业率3.23%,低于控制目标0.77个百分点;创业担保贷款2.3974亿元,财政贴息2109.28万元;技能培训13459人,完成目标任务9000人的149.54%。2019年截止3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946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0人的29.46%;城镇登记失业率3.37%,低于控制目标0.63个百分点;创业担保贷款4571.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8亿元的25.40%;技能培训3202人,完成目标任务7000人的45.74%。
二、创业大街的优惠政策需有延续性
一是针对创业大街优惠政策延续性不足,不具长效激发效应的问题,您建议大街项目自入驻之日起,向后延续享受三年免房租政策。二是针对创业大街现行招商政策中押金过高的问题,您建议不收或少收押金。您提出的建议很合理,对优化创业大街运营管理、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创业成功率等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政府建议,与项目运营方协商,争取早日将您的建议转化为促进创业大街健康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全市就业创业工作。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人社局 电话:0919-3198317)
网络编辑:郭永刚
信息审核:郭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