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铜川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来源:市政府外事办 发布时间:2020-04-10 16:3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
  2014年印发的《铜川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已于2019年8月失效。为进一步规范荣誉市民授予工作,更好地为荣誉市民提供高质量服务,我办起草了《铜川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铜川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铜川市荣誉市民推荐表》发给你们,请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0年4月20日前书面反馈至市政府外事办。 


铜川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张 璐    电话:3192064   传  真:3183140) 


  附件:1.《铜川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征求意见稿)》
     2.《铜川市荣誉市民推荐表》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杨凡